[新聞] 23歲男與11歲女發生性行為 賠180萬獲判緩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有什麼是越大越好)時間2天前 (2026/05/10 13:40), 編輯推噓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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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與11歲女發生性行為 賠180萬獲判緩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31725 陳姓男子去年7月從臉書交友社團認識一名11歲女孩,在未違反女孩意願狀況下,2人進行 性行為,後因女孩母親發現報警;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陳男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 考量他已賠償被害人180萬元,雙方和解,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 陳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臉書交友社團認識女孩,2人透過臉書及IG聯繫聊天,陳男明知女孩 年僅11歲,在8月2日下午開車到嘉義市某旅社旁停車場,2人先在後座進行口交,後來走 到旅社開房,在房內陳男對女孩親嘴摸胸,進行性行為;後因女孩母親發現女兒舉止及交 友狀況有異,因而報警,陳男接受偵訊時坦承犯案。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女孩發生性行為時,女孩還未滿12歲,女孩曾告知陳男自己即將要上 國中,顯然陳男知悉女孩年齡,仍與女孩發生性行為,影響女孩身心健康發展。 法官考量,案發時陳男23歲,年輕氣盛,涉世未深,缺乏深思熟慮,未能克制情慾,一時 衝動而犯案,並未強迫或違反女孩意願,陳男與女孩及其母親達成和解,已全數支付和解 金180萬元,女孩及其母親同意不追究陳男民、刑事責任,也願意給予陳男緩刑,因此判 陳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需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完成法治教育6場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51.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78391619.A.FC5.html

05/10 13:50, 2天前 , 1F
噁爛戀童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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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8:57, 2天前 , 2F
有錢緩刑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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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04, 2天前 , 3F
180萬也太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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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12, 2天前 , 4F
23歲涉世未深 ?還是法官沒出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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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38, 2天前 , 5F
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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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03, 2天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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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04, 2天前 , 7F
又有精神印度人在趁機幫印度人洗白了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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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8:49, 1天前 , 8F
都拿180萬了你還想怎樣
05/11 08:49, 8F

05/11 08:49, 1天前 , 9F
11歲也不是涉事未深啊
05/11 08:49, 9F

05/11 10:05, 1天前 , 10F
立委不修法,法官也能按此去判。
05/11 10:05, 10F

05/11 13:51, 1天前 , 11F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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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4:10, 1天前 , 12F
沒錢解決不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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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01f3_5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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