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緩刑期間再伸狼爪!男誘13歲少女拍性影像又猥褻 判7年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我怕練太壯)時間1天前 (2026/01/08 06: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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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再伸狼爪!男誘13歲少女拍性影像又猥褻 判7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01761 許姓男子曾引誘少女拍裸照給他,被法院判處1年6月,緩刑3年,未料他在緩刑期間,再 度對13歲少女小欣(化名)伸出狼爪,不僅引誘小欣自拍裸照與性影像給他,還變本加厲 猥褻她胸部、下體。基隆地院審理後,依許犯強制猥褻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 ,合併重判他7年徒刑。 判決指出,許男透過在社群軟體Instagram認識小欣,明知小欣還在念國中、年僅13歲, 前年9月初,先引誘小欣拍攝裸胸照片1張傳給他,又在停車場內,不顧小欣反對,在車上 摸小敏胸部、下體;9月底,3度要求小敏自拍裸胸與下體照片、性影像影片透過IG傳給他 ,共6張與1部影片。 案經小欣報警,警方在偵查中掌握許男與小欣間的IG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檢方依強制猥 褻等罪嫌起訴他。法院審理時,許男坦承不諱。合議庭認為,許明知小欣年僅13歲,心智 發育尚未成熟,竟為滿足一己私慾,不僅強制猥褻小欣,還引誘小欣自拍裸照與性影像給 他。 法院審理發現,許閎欽並非初犯,先前已有相同類型的犯罪紀錄,被橋頭地方法院判處1 年6月徒刑、緩刑3年;未料,許男在緩刑期間內不思悔改,竟再度鎖定兒少下手,嚴重影 響被害少女的身心與人格發展,依許分別「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與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7年徒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2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7825578.A.5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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