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初次見面就撿屍性侵 渣男賠120萬換緩刑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Speculative Male)時間3天前 (2026/01/03 23:50),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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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97883 初次見面就撿屍性侵 渣男賠120萬換緩刑 2026/01/03 09:32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6/01/03/php71tBTL.png
北市董姓男子初次與小芬(化名)喝酒,見她酒醉,扶到他車上休息後性侵得逞。法院審 理時與小芬達成120萬元和解,獲判5年緩刑。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董姓男子與多名友人在台北信義區酒吧飲酒聚會,聚會結束後,見初次見面的小芬 (化名)喝酒醉,假好心攙扶她到車上休息,竟趁小芬醉到意識不清,在車上後座性侵她 得逞。台北地院審理時,審酌董坦承犯行,並與小芬達成120萬和解,依董男犯乘機性交 罪,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董男前年12月底與友人在台北市信義區1家酒吧外人行道上飲酒聚會;聚會結 束後,董男見小芬酒醉,假好心將她攙扶到自己的車上休息,直到隔天凌晨2點半,見小 芬已處於泥醉狀態,趁她意識不清,在車上後座性侵她得逞。 小芬事後報警提告。檢方調查時,董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刑度3年以上的乘機性交罪將他 起訴。法院審理時,董男與小芬達成120萬元和解,並當庭先給付小芬70萬現金,餘額分 期支付。 法院認為,董男行為嚴重侵害小芬性自主權,考量董始終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和解, 若依乘機性交罪科以法定最低3年刑度,猶嫌過重,援引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 酌減刑度,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董男若未支付剩餘賠償金 ,檢察官得聲請撤銷緩刑,命董入監服刑;可上訴。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 沒說小乘大乘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具戒經講記拆穿佛教大乘妙法蓮華經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楞伽經 梵網經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大乘假觀世音 文殊 普賢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https://www.ptt.cc/bbs/soul/M.1523979060.A.68C.html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5.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7455401.A.083.html

01/04 01:59, 3天前 , 1F
120萬可以玩到老二破皮
01/04 01:59, 1F
文章代碼(AID): #1fMJgf23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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