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抓姦賠償250萬!小王簽和解書2個月又開房 再賠280萬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R&G)時間2小時前 (2025/12/26 20: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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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抓姦賠償250萬!小王簽和解書2個月又開房 再賠280萬 https://reurl.cc/ORzn9A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化名),因老婆阿芳(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發生婚外情,三方 簽下和解書,阿勇承諾不再與阿芳有非工作接觸,違者須賠償250萬元。不料簽約後僅2個多 月,阿勇竟再度與阿芳相偕前往溫泉旅館「開房間」休息,當場被阿強抓包。阿強憤而提告 ,要求阿勇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及違約金25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行為侵害 阿強配偶權,判決阿勇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及違約金250萬元,共計2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29日晚間,阿勇與阿芳前往台中烏日區一家溫泉飯店開房 間,由阿勇刷卡付費。阿強掌握行蹤後尾隨而至,在房間外敲門,過了3分多鐘,阿勇與阿芳 才開門走出。阿強見狀,當場崩潰,質問兩人為何再度私下見面。 原來,早在今年2月13日,阿勇就曾與阿芳在台中一家旅館發生性行為,被阿強發現後,三方 在今年2月20日簽下和解書。和解書中,阿勇承諾,在阿芳與阿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得與 阿芳有工作以外的接觸;若因工作必須同處一室,也不得超過1小時。如有違反,阿勇須支付 阿強2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阿勇也因2月13日的行為,賠償阿強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料,簽約後短短2個多月,阿勇竟再度與阿芳前往溫泉旅館「開房間」。阿強認為,阿勇行 為已違反和解書約定,且再度侵害他的配偶權,讓他精神痛苦不堪,長期須依賴安眠藥及抗 憂鬱藥度日,因此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時,阿勇辯稱,當天是與阿芳因工作陪同客戶看房後,順道前往旅館休息,並整理 工作資料,兩人衣著完整,且從進房到阿強敲門僅約30分鐘,不可能發生性行為。阿勇還主 張,民法並未承認「配偶權」,且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阿強不得請求精神慰撫金。此 外,阿勇認為250萬元違約金過高,且他已賠償過250萬元,阿強損害已獲填補。 然而,法官認為,阿勇與阿芳曾發生婚外情,又簽署和解書,理應知悉分際,卻仍在短時間 內與阿芳同赴溫泉旅館開房間,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阿強基於配偶關係 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決阿勇應賠償精神慰 撫金30萬元。 至於違約金部分,法官指出,和解書明確約定為「懲罰性違約金」,目的在強制阿勇履行義 務。阿勇簽約時已知違約後果,卻仍在短期內違約,且未舉證違約金過高,因此判決阿勇應 全額給付250萬元違約金。全案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59.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6750732.A.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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