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媒介少女到酒店坐檯還誘4P拍影片 女主謀賠15萬換緩刑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PTT和平大使)時間14小時前 (2025/04/28 04:58),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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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少女到酒店坐檯還誘4P拍影片 女主謀賠15萬換緩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25036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王姓女子明知小芊(化名)才15歲,竟於前年3月間 ,把她介紹到酒店坐檯,每節抽20元。更找來李、林姓男子與她共同發生性關係,完成4P 還將過程拍下。台北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王女等人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 分別判處2個至7月徒刑。王女因與小芊及其法定代理人調解完成,賠償15萬元,獲緩刑2 年。 檢警調查,王女明知小芊年僅15歲,前年3月27日起至隔月1日止,竟將她介紹給黃姓酒店 經紀人,到酒店內上班,每節才給她抽20元,6天下來共做203節,抽得4060元。此外同年 4月,王女又介紹小芊給李男認識,3人共同在其家中,飲酒同樂;李男趁隙邀約林男前往 現場,與王女、小芊一同發生性關係,王、李2人還將4P過程拍下。 案件曝光後,警方循線約談王女等人到案說明,並查扣3人手機,發現王女與酒店經紀有 聯繫,所幸被告王、林、李等3人均承認犯行,供詞與小芊相符,讓檢警能順利還原出案 發狀況。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女媒介被害少女到酒店坐檯、性交還拍下性愛影像,已觸犯意圖營利 而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另媒介性交及拍攝影片部分 ,各判處有期徒刑2、6月,考量王女已和少女及其家屬達成和解,且均是在被害少女同意 下所為,情節較輕,予以緩刑2年。 李男部分則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處2月徒刑;另又犯拍攝少年性影像 罪,處有期徒刑6月,應併執行有其徒刑7月。林男則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 ,判處有期徒刑2月,考量他並無前科紀錄,予以緩刑2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30.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45787508.A.025.html

04/28 08:42, 10小時前 , 1F
一節20元???
04/28 08:42, 1F

04/28 13:05, 6小時前 , 2F
一節多長
04/28 13:05, 2F

04/28 13:55, 5小時前 , 3F
一節抽20是去阿公店坐台484?
04/28 13:55, 3F

04/28 15:51, 3小時前 , 4F
沒拍的話 才判2個月 ...應該很多人想..
04/28 15:51, 4F

04/28 17:38, 1小時前 , 5F
三小 一節20==
04/28 17:38, 5F

04/28 18:22, 1小時前 , 6F
亂寫一通,明明是說假設少女一節180,實拿160她抽走
04/28 18:22, 6F

04/28 18:22, 1小時前 , 7F
20。
04/28 18:22, 7F
文章代碼(AID): #1e3ffq0b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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