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情勒」發生性關係獲不起訴 但她有老公這下慘了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2天前 (2025/01/19 08: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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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119000069-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涉嫌與阿勇(化名)的老婆小美(化名)發生性關係,阿勇提 出侵權求償,經台中地院作出判決,判阿德須向阿勇支付25萬元。阿德不服上訴,遭台中 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阿勇主張,他與小美是夫妻,且小美是中度身心障礙者。阿德在明知小美已婚的情況下, 仍於2022年7月1日及7月4日,兩度在不同場所強行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並在7月6日於復健 中心上課時,對小美進行性騷擾。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阿德的行為已嚴重侵害阿勇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應負有賠償責任。阿勇要求阿德支付損害賠償100萬元,但法院依據民法規定,認定阿德 應支付阿勇25萬元。 阿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表示,並坦承所有事實,惟小美曾以情緒勒索要求與他發生性關係 ,事後2人相互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刑事告訴,經台中地檢為不起訴處分,小美聲請再議後 ,復經台中高分檢駁回處分確定。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阿德坦承所有事實,阿勇依民法請求阿德給付25萬元,為有理由。 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並無理由,應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附註: 民事判決編號: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一一三年度上易字第三六五號 附:雙方身份 被上訴人:高職肄業,現為技術工人,月收入約六至十萬元 上訴人 :高職畢業,現無業,自陳其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但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 事實,同時領取政府及慈善團體補助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23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37245775.A.A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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