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餐廳老闆色喊「當我女人」 趁女員工提離職性侵2次得逞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手寫信才能被淚水打濕)時間15小時前 (2024/12/24 22:40), 編輯推噓-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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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餐廳老闆色喊「當我女人」 趁女員工提離職性侵2次得逞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VTl2USa.jpg
▲北市一間餐廳負責人趁女員工提離職時,2度侵犯遭判刑。(示意圖/pakutaso,與本 文無關)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某餐廳負責人利用女員工提出離職的機會,將對方帶至無人之處,色瞇瞇詢問「要不 要當我女人」。遭拒後,他竟強行拉女員工的手碰觸自己生殖器,並以手指侵犯得逞。同 日,他再以藉故談話為名,逼迫女員工口交,驚魂未定的女員工事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 今(2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4年6月有期徒刑。 2022年3月22日晚間,女員工花花(化名)向老闆提出離職,卻被對方帶到餐廳交誼廳後 門外討論。期間,男子多次詢問「要不要當我女人?」花花明確回絕,並表示「要找飯局 妹,不該找我」。然而,男子因遭拒惱羞成怒,先是強行親吻,隨後以手觸碰花花胸部及 下體,甚至拉她的手觸摸自己的大腿與生殖器,最終以手指入她的私密處,強制性交得逞 。 受害後,驚恐不安的花花立刻向餐廳女主管尋求協助。然而,男子未罷手,再次以「討論 開新店交由花花經營」為藉口,將她帶至餐廳地下室廁所。在廁所內,男子進一步強迫她 進行口交,再次得逞。身心受重創的花花隨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男子始終否認犯罪,雖提出「未認罪前提支付60萬元」的和解方案 ,但遭到花花拒絕,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合議庭審酌,男子身為雇主,利用職場從屬關係 及優勢地位,藉口工作討論製造單獨相處機會,接連2次性侵花花,行徑惡劣,對花花造 成嚴重身心創傷;綜合考量男子的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及家庭背景等因素,認定其犯行情 節重大,影響深遠,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 (一)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三)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tinyurl.com/2djmtb6h 6.備註: -- https://imgur.com/iGbUej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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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2:52, 14小時前 , 1F
卑劣噁心,進去賣屁股,沒有自知之明,就要去買,還強別
12/24 22:52, 1F

12/24 22:52, 14小時前 , 2F
人2次,沒剪掉算好心了
12/24 22:52, 2F

12/25 08:30, 5小時前 , 3F
第二次怎麼還有勇氣去?
12/25 08:30, 3F

12/25 08:44, 5小時前 , 4F
要怎樣逼迫口交?不是很危險嗎?
12/25 08:44, 4F
文章代碼(AID): #1dQiVZKg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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