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友還在樓下!台中男尾隨女同事回房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momo)時間2周前 (2024/11/04 15:34), 2周前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從衛福部 保護服務司擷取的資料: ◎ 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是粗暴的侵害,是未經允許的性行為 ◎ 簡單的說,任何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您意願 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 另外,只要不是您願意讓他人碰觸或觸摸身體的任何部位,且碰觸程度達猥褻之行為 者,也算性侵害。 所以,不是插入射射才算, 摸胸部摸屁股摸下體摳胸部摳下體都算, 就算你們大肌肉大雞雞男生被亂摸吃豆腐也算, 之前真的有判決過,查一下就有新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4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30705679.A.9F9.html ※ 編輯: qmomoyaya (111.83.242.45 臺灣), 11/04/2024 15:36:11

11/04 18:53, 2周前 , 1F
哥不林被摸也算嗎
11/04 18:53, 1F

11/05 23:08, 2周前 , 2F
刑法ꜱ0有明確定義啊
11/05 23:08, 2F
文章代碼(AID): #1dA7aFdv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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