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貨運司機網交14歲小女友 性交、誘拍裸照下場曝光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PTT和平大使)時間6小時前 (2024/10/11 06:53),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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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司機網交14歲小女友 性交、誘拍裸照下場曝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2828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林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4歲少女,兩人交往4個月後性交3次,林男又誘使少女自 拍裸照,少女家人發現異狀提告,士林地院昨審結宣判,認定林男涉範圍反兒少性剝削防 制條例罪,應執行徒刑7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貨運司機29歲林男去年6月間在網路線上遊戲「靈蛇奇緣」中認識14歲少女, 兩人進而交往。 林男明知少女年滿14歲、未滿16歲,去年10月間約少女到台北市中山區某汽車旅館開房間 ,在少女同意下性交1次;11月間又有2日,約少女到南港區某汽車旅館開房間,在少女同 意下口交、性交2次。 去年11月19日晚間,林男為滿足一己私慾,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訊誘使少女自拍裸照,少 女當晚即在住家廁所自拍並傳送上半身裸照2張,隨後為避免家人發現,旋即將相關對話 紀錄刪除,少女家人後續仍發現異狀,狀告林男,林男到案坦承犯行,與少女同稱所為是 兩情相願發生。 法官審酌林男犯後態度良好、無其他前科、案發時兩情相願、性影像未散布等,且告訴人 提告意旨為「林男是成年人,要知道不論是否兩情相願,行為皆錯誤,也要讓少女知道行 為錯誤」,有諒解林男之意。 士林地方法院昨宣判,法官認定林男涉犯3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各處徒 刑4月、合併應執行徒刑7月,1個引誘使少年自拍性影像罪,處徒刑1年8月;均緩刑5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2年內支付公庫5萬元,並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6.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28600800.A.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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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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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7:59, 5小時前 , 2F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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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20, 5小時前 , 3F
打砲七個月 拍照一年八個月 拍個照比打砲還嚴重 台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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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真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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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54, 4小時前 , 5F
是打個砲比較嚴重還是裸照被外流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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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59, 4小時前 , 6F
樓上麻煩搞清楚,不管是國內外針對child pron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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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量刑都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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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流有外流另外的罪型 這一年八個月只是單純拍照而已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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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不知道未成年就是很嚴重 問題打砲拍照都同一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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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啊 拍照比打砲嚴重怎麼想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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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21, 4小時前 , 11F
建議你查一下國外收藏兒童青少年色情照片的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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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22, 4小時前 , 12F
如果有散播出去,台灣是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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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23, 4小時前 , 13F
我只能說性交的部分量刑有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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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25, 4小時前 , 14F
我可沒說拍照太重喔 我只是說照常理說性交比拍照還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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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25, 4小時前 , 15F
對 結果拍照一年八個月 性交只有七個月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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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9:33, 3小時前 , 16F
自己不懂法就說不合理,真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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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0:24, 3小時前 , 17F
法本來就是建立在道理上,不合理的法遲早就是會被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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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25hWXO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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