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潛入國小廁所偷拍女童 斯文眼鏡男判無罪已刪文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PTT和平大使)時間5天前 (2025/04/12 09:02), 編輯推噓-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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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入國小廁所偷拍女童 斯文眼鏡男判無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0863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戴眼鏡、看似斯文的男子施冠宇,2023年7月間多次潛入國小廁 所偷拍女童如廁,台南地檢署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但台南地方法院最終判 決無罪,理由是不符合「性剝削」構成要件,比較像是妨害秘密,但該罪是告訴乃論,因 沒人提告判無罪。 施男在2023年7月31日上午至下午期間,持手機潛入國小廁所,趁女童如廁時從隔間下方 偷拍臀部、肛門等私密部位,共計8次。其中一名女童發現後立即報警,警方依據監視器 畫面及查扣的影像檔案將被告移送法辦。檢方認為他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項「 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南院 判處無罪。 偷拍國小學生上廁所判無罪,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是南院提出理由,合議庭審認為,根 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只要是會影響兒童身心發展的性相關行為,都算是「性剝 削」,性剝削不只性交易,凡是利用兒童身體或性隱私來滿足私慾的行為都算,現在網路 發達,兒童性影像更容易被散播,會造成嚴重心理創傷。 但是,要構成性剝削罪,必須是兒童在性活動中被拍,或是處於弱勢被逼拍迫的狀況,不 能只用一般「猥褻」的標準來判斷,簡單說,不是所有拍兒童隱私部位都算性剝削。 法院調查後認為,施男偷拍女童上廁所,並非有權勢不對等的情況,偷拍他人非公開活動 的隱私權侵害,更適用妨害秘密罪,不過被害人家長沒有提出告訴,檢方提出的證據還不 足以證明被告構成性剝削罪,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施男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3.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44419759.A.FC6.html

04/12 09:45, 5天前 , 1F
開了眼界了偷拍女童竟然不是公訴罪這會助長犯罪吧。
04/12 09:45, 1F

04/12 11:49, 5天前 , 2F
可悲鬼島鬼法垃圾綠法姑息包庇罪刑真他媽令人不齒!可憐哪
04/12 11:49, 2F

04/12 12:29, 5天前 , 3F
可悲小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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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5天前 , 4F
這種鬼島綠色司法心證,我只能祝福,未來你的小孩子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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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5天前 , 5F
被人偷拍妹妹陰道,錄影弟弟龜頭,再由其他司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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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5天前 , 6F
,奇怪的判決,小朋友就是不知道才由檢察官起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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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5天前 , 7F
到法官那無罪,綠到出汁縣市,司法見解心證也好特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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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5天前 , 8F
標新立異的判解不是這樣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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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07, 5天前 , 9F
笑死人的判決
04/12 13:07, 9F

04/12 13:22, 5天前 , 10F
尿尿有啥好看的
04/12 13:22, 10F

04/12 15:37, 5天前 , 11F
司法沒救了
04/12 15:37, 11F

04/12 18:56, 5天前 , 12F
不是用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
04/12 18:56, 12F
文章代碼(AID): #1d-Rkl_6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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