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她陪男友 出國員工旅遊 竟遭淫上司性侵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1/04 08:07), 編輯推噓9(1124)
留言17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103/981390 蘋 果 她陪男友 出國員工旅遊 竟遭淫上司性侵 新北市某汽車銷售公司江姓課長因該單位業績達標, 今年8月接受公司招待前往馬來西亞旅遊, 下屬的女友「小茵」(化名)也跟著參加, 不料旅途最後一天凌晨眾人喝得醉醺醺, 江男竟藉故支開多名男下屬, 尾隨小茵進女廁性侵得逞。 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將江男起訴。 起訴指出,江男(44歲)和2名下屬因賣車業績達標,今年8月中接受公司招待前往馬來西 亞旅遊5天,其中一名下屬的女友「小茵」也跟著一起去玩。 直到最後一天凌晨2點多,江男宣稱想到飯店大廳找傳播妹取樂,但英文不好,要求小茵 陪他下樓,又藉口男性太多傳播妹不敢接近,支開小茵的男友和另名下屬。 江男和小茵在飯店大廳待沒多久,小茵就因為喝醉覺得身體不舒服,跑進大廳女廁,江男 竟尾隨跟進女廁,等小茵走出廁間,立刻將她推回廁間鎖門,強脫小茵褲子性侵得逞。 小茵的男友收到小茵的LINE求救訊息,立刻和另名同事趕到大廳女廁,只見江男和小茵分 別身處不同廁間,小茵則模樣狼狽,跟著男友回房間,男友得知小茵遭江男性侵,憤而衝 進江男房間揍人。 小茵與男友本打算在馬來西亞報警, 但因當天就要返回台灣,擔心報案程序繁瑣而作罷,當晚抵台後立刻向航警報案提告。 江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和小茵身在不同廁間,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但因小茵等人指證歷歷,且有求救訊息佐證她當時確實遭侵犯,檢方不採信江男辯詞,今 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淫上司要求小茵陪他下樓找傳播妹取樂,竟趁機性侵小茵。示意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33.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78218022.A.0AB.html

11/04 08:18, , 1F
免錢的最貴
11/04 08:18, 1F

11/04 08:20, , 2F
幹 拉機
11/04 08:20, 2F

11/04 08:33, , 3F
樓下很粗
11/04 08:33, 3F

11/04 08:40, , 4F
0.0/
11/04 08:40, 4F

11/04 09:00, , 5F
圖在哪裡?
11/04 09:00, 5F

11/04 09:06, , 6F
沒證據? 馬來西亞講中文的 去醫院採個證據都比較可信
11/04 09:06, 6F

11/04 10:26, , 7F
勞資雙方瞬間合體
11/04 10:26, 7F

11/04 12:42, , 8F
怎麼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11/04 12:42, 8F

11/04 13:17, , 9F
幹他媽的性侵犯都去死!
11/04 13:17, 9F

11/04 13:26, , 10F
去死
11/04 13:26, 10F

11/04 13:28, , 11F
國外犯罪,國內起訴可以嗎?還沒證據...
11/04 13:28, 11F

11/04 13:48, , 12F
情慾流動
11/04 13:48, 12F

11/04 14:02, , 13F
刑法第7條請參考...
11/04 14:02, 13F

11/04 14:33, , 14F
我真的超恨性侵犯的,台灣法律都太輕了啦!!!
11/04 14:33, 14F

11/04 14:56, , 15F
新北市日常
11/04 14:56, 15F

11/04 16:28, , 16F
認真問,刑法不是不罰國外犯嗎?
11/04 16:28, 16F

11/04 18:51, , 17F
潮水退了
11/04 18:51, 17F
文章代碼(AID): #1O6z4c2h (sex)
文章代碼(AID): #1O6z4c2h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