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被害人身分 民眾揭露也會觸法已回收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哪來的)時間10年前 (2015/11/06 22:4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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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被害人身分 民眾揭露也會觸法 2015-11-06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媒體不得報導 性侵害被害人身分,但僅限制媒體,未規範一般民眾;立法院社福 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 也受限制,「任何人」都不得在網路上或以其他方式揭露性侵害被 害人身分、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違反者可處二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質詢指出,近期有性侵害被害人的個資遭網友放 上網路,進一步在媒體上傳播,導致被害人無法承受壓力而尋短。 過去沒有想到流通便捷的新科技有這麼大的殺傷力,今後對性侵害 被害人的保護應要與時俱進。 此外,為了建立性別平等的司法環境,修正草案也新增條文,未來 性侵害犯罪之被告或其辯護人,於審判中對被害人有任何性別歧視 之陳述與舉止,法官應予即時制止。潘維剛說,有很多性侵案在法 庭上詰問時,常會遇到被告或其辯護人對被害人的性別歧視事件, 甚至還有律師說撿屍是「夜店文化」,多數法官卻沒有制止這種陳 述,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草案因此明訂審判中若出現這種情況 時,法官應予即時制止。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29887 以後貼新聞或回新聞的自己也要小心了(  ̄ c ̄)y▂ξ -- 「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我要先回房了」 「先替我保管,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等這一切結束後,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 ψcroc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46820808.A.FBC.html

11/07 00:40, , 1F
早就該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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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FBl8-y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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