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找16歲少年性交易無罪? 男誤解法條虧大已回收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時間12年前 (2014/07/14 14:42), 編輯推噓-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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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16歲少年性交易無罪? 男誤解法條虧大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714/432986 蘋果日報 真是誤會大了!彰化縣一名32歲張姓男子曾因與13歲少年嘿咻被判緩刑,之後他誤認只要 和年滿16歲的人嘿咻又沒事,於是在同志網找了1位16歲的少年援交,結果又被起訴,他 雖辯稱:「律師說只要與16歲的人嘿咻就不會有罪」,台中高分院指張男對法律規定一知 半解,因為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與未滿18歲的人性交易還是有罪,因此判張男 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而張男之前的緩刑將被撤銷。 去年6月,一名15歲少年在「男同志聊天網」刋登「彰化16學生想賺外快」,張男花了2千 元與少年相約在汽車旅館援交,事後網路警察於路巡邏時查獲少年援交,並循線查獲張男 曾與少年性交易,張男辯稱2人見面就嘿咻,沒談到年齡,以為少年己16歲,少年也稱, 再過5個月就滿16歲,但講15歲年紀太小,比較少人會交易,講16歲交易成功機率比較大 。 法官相信張男被少年謊報的年齡所騙,但告訴張男即便與16歲的少年性交易,一樣犯罪, 張男驚惶不敢相信,辯稱前年3月他和13歲少年嘿咻被判刑2年,緩刑5年,「我一直以為 只要與年滿16歲的人嘿咻就沒罪,當時的律師也是這樣跟我說,這次我才找年滿16歲的。 」 法官認為,張男對法條規定一知半解,可能是律師說明簡略、或張男對律師的解說誤解, 也有可能是律師忽略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導致張男不知與未滿18歲的 人性交易也構成犯罪,張男的辯詞只能證明,他被15歲少年謊報16歲所騙,但與未滿18歲 少年性交易仍有罪,恐怕連其前案的緩刑都得撤銷。(許淑惠/台中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45.1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x/M.1405320133.A.274.html

07/14 14:43, , 1F
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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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5:21, , 2F
我看到少年還以為我看錯
07/14 15:21, 2F

07/14 15:52, , 3F
甲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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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49, , 4F
年紀輕輕就出來賣....
07/14 16:49, 4F

07/14 17:24, , 5F
Andy哥表示:
07/14 17:24, 5F

07/14 19:00, , 6F
八甲板人氣-1
07/14 19:00, 6F

07/14 22:10, , 7F
不管有沒有18歲,有收錢就有罪吧?現在娼嫖都罰不是嗎?
07/14 22:10, 7F
文章代碼(AID): #1Jmtl59q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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