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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給另一半多少才可以不用做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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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定義什麼是家事?. 第一:公共區域生活環境的維持. 第二:換洗下來的衣物床單或其他. 第三:三餐以及三餐延伸出來的東西. 第四:倒垃圾. 其他凡舉小孩接送,照顧,陪玩關心,洗澡,功課,雙方原生家庭的事項等等,應該都不算家事。要額外計算費用或者AA。. 這樣應該沒話說了,這樣1-4全包,應該是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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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有點引戰不過想問一下大家對於拿人手軟的程度. 假設另一半沒工作 每個月給11萬. 4萬自己花. 7萬自己+2小的生活費. (學費房貸水電瓦斯管理費想到那種大條 每個月會固定支出的 都沒算 這我自己付掉). 我的定義110,000應該很夠用吧?. 這樣子回家不做家事,只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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