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arriage ]
討論串[求助] 該幫先生繳房貸嗎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不該,你自己硬扛. 1.兩年前的預售屋到現在成屋,一定有賺錢,就算利率差應該也不會差到哪,因為整個建案都是跟銀行配合,所以銀行一定可以過件. 2.第二間貸款辦寬限期三年或五年,房租收入一定高過利息,所以還有多的錢還第一間. 3.持有兩年,房地合一稅從45%降到35%,寬限期五年就持有五年,用這段時間
(還有66個字)
內容預覽:
"擔心讓先生過得太輕鬆". 有這種想法建議就是改財產分開制. 而且離婚協議如果只是兩個人簽好,那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 屆時一方不去登記,那也是沒用. 我房子自己買的,也沒想過要去收租或是某天幫助對方還要擔心對方過得太輕鬆. 要對配偶多好那是加分項,不是絕對項. 基本標準就是共用的一起出,剩下的是個人
(還有977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這要常跟銀行打交道才會清楚. 買別人的名字不一定是自己買不起或繳不起. 而是差在貸款條件. 舉例來說 我是自營商. 但官股銀行對我的職業性質就很感冒. 我的員工如果去貸款就會因爲首購或者有薪資入帳而拿到比我更好的貸款條件. 搞笑吧. 但現實就是這樣. 即便是你有一定的財力依然會受限於銀行的內規或
(還有39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