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其他] 建議將分別財產制設為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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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tomo (mitomo)時間14年前 (2012/04/25 0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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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原PO若要論不應以聯合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 建議先瞭解立法意旨,再針對立法意旨不符合台灣社會婚姻制度之處做駁斥. 關於聯合財產制的立法意旨,可以參考. 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問答手冊目錄.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top2/top2_e09.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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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61→)留言6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xclimber (攀緣植物)時間14年前 (2012/04/25 02: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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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說明:. 民法規定的夫妻「法定財產制」以前叫做「聯合財產制」,簡單. 地說,結婚前的財產各自獨立,結婚後的財產原則上各自管理,. 但是,當法定財產制消滅時(例如離婚或配偶死亡),婚後財產. 基本上必須平分(別人贈與的或慰撫金不含在內)。. 過去我們都認為,成功的男人或女人,背後都有一個偉大的配偶
(還有22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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