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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求助] 離婚後小孩探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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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證信函只是告知,是一種時效中斷的效力,對於小孩的探視權沒什麼作用,. 若要真理他,只要把前因後果做個紀錄,爸爸每次探望時發生什麼事情,. 有哪些人證可以作證即可,沒有什麼誣告的罪名。. 2.警察局碰面後呢?看一眼就走嗎?基本上只要沒有做出什麼傷害的事情,. 警察根本不會管這件事情,頂多是人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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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詢問. 也找不到適合的版發問= =",所以想請教一下. 我有個乾妹,8月底離婚,有個小孩已經國小二年級了. 在離婚之前,分居了約5-6年左右,等於小孩幾歲大的時候就回娘家了. 因為卡在小孩問題,所以一直沒有離婚,乾妹在今年時終於受不了. 因為男方積欠債務,結果債主一直
(還有63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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