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arriage ]
討論串[心情] 有些事不得不計較
共 1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事情要分兩碼來看 紅包歸紅包 孝親+生活費 歸另一件. 妻6萬多 算6.5 萬 給娘家2萬 婆家1萬. 比例來看 孝親佔2/6.5 生活費佔1/6.5 =>孝親加生活費佔 46%. 夫5萬多算5.5萬 給婆家3萬. 比例來看 孝親加生活費 佔3/5.5 =55%. 把比例弄成相近 分開計算比較清楚.
(還有218個字)
內容預覽:
原文吃光光. 不曉得原po在婚前 有沒知道這些情況. 不管怎樣 現在開始還是來得及的. 相信原po跟老公都是蠻會賺錢也會存錢的成年人. 孝順父母是應該的. 但不是一昧都什麼都照做. 建議原PO先跟老公討論好每各月該給公婆多少孝親費. 而其他的 是妳們自己賺的 就應該自己存下來 好好理財. 像被婆婆收
(還有7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