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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閒聊] 不願生,就離吧?!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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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2,會回文的最大原因是覺得自己怎麼跟大家一致的答案不一樣!?. 但是看起來版友解釋的原因又都頗有道理的.... 我認為離婚無理的理由是:. 首先,我是因為愛她才跟她結婚,(當然愛也不一定要結婚啦). 並不是因為喜歡小孩才結婚的,(我也認為小孩可以讓婚姻更圓滿). 所以不能本末倒置的說要離婚。.
(還有19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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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 3. 那代表雙方彼此人生規劃不相同,生育問題上沒共識. 雖然說男性的生兒育女期比較長. 但是年紀越大,精蟲品質也是越差. 更何況是否仔細想過. 不想生vs不想跟這男人生. 放手,可以的話當朋友. 不要等到老了,想生的那方會怨懟. 白首反而不能互相依靠 豈不悲哀. 男方永遠不想生,女方提離婚.
(還有1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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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篇 PO文(忘了是不是婚姻版?!). 對於交往中的男女,女方不願即刻或是近期結婚,男方提出分手,. 大家一般會覺得兩人一定不夠相愛,才無法等候,這樣的人不嫁或是不娶也罷!. 今日,如果場景換成"已婚夫妻". 女方不願意(不是不孕,是刻意不想生,而且是永遠不想生,不是此時不想生)生小孩,.
(還有6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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