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不願生,就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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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5年前 (2011/02/07 02: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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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婚前雙方有沒有談好. 如果沒有談好,就是涉嫌詐欺. 詐欺的那一方,是有過的。.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5.

推噓3(3推 0噓 16→)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jump (阿跳)時間15年前 (2011/02/06 19: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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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2,會回文的最大原因是覺得自己怎麼跟大家一致的答案不一樣!?. 但是看起來版友解釋的原因又都頗有道理的.... 我認為離婚無理的理由是:. 首先,我是因為愛她才跟她結婚,(當然愛也不一定要結婚啦). 並不是因為喜歡小孩才結婚的,(我也認為小孩可以讓婚姻更圓滿). 所以不能本末倒置的說要離婚。.
(還有198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yko (mayko)時間15年前 (2011/02/06 1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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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 3. 那代表雙方彼此人生規劃不相同,生育問題上沒共識. 雖然說男性的生兒育女期比較長. 但是年紀越大,精蟲品質也是越差. 更何況是否仔細想過. 不想生vs不想跟這男人生. 放手,可以的話當朋友. 不要等到老了,想生的那方會怨懟. 白首反而不能互相依靠 豈不悲哀. 男方永遠不想生,女方提離婚.
(還有108個字)

推噓16(16推 0噓 20→)留言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gent2 (落葉紛飛的秋天,好美...)時間15年前 (2011/02/06 13: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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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篇 PO文(忘了是不是婚姻版?!). 對於交往中的男女,女方不願即刻或是近期結婚,男方提出分手,. 大家一般會覺得兩人一定不夠相愛,才無法等候,這樣的人不嫁或是不娶也罷!. 今日,如果場景換成"已婚夫妻". 女方不願意(不是不孕,是刻意不想生,而且是永遠不想生,不是此時不想生)生小孩,.
(還有6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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