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求助] 打電話探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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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6(56推 0噓 89→)留言1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uonarotti (annie)時間15年前 (2010/03/20 17: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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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建議離婚,至少不是現在。理由是不要打草驚蛇。. 目前夫家那邊以為自己天衣無縫,用很好的理由把你隔離,事實上這是惡意遺棄。. 所以你要先造成「婚姻內的事實」,也就是那位律師網友說的「履行婚姻義務」。. 今天你沒有犯大錯,喝酒送醫也是偶發事件,婆家沒有理由不讓你回去。. 你現在的處境是連「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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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1推 0噓 32→)留言5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時間15年前 (2010/03/20 14: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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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定是很有良心的律師. 否則就會私下回信說要幫原原PO打官司了吧~呵呵. 我是覺得這個CASE比較特別. 原PO不知道是不是愛昏頭了幾乎失去所有判斷能力. 但目前的情勢看起來也很單純,小孩會是一個重點. 基本上這位婆婆老公不忠,原來的生活重心就在媽寶兒子身上吧. 現在有了第三代,雖然才兩個月大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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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hWen (以天下為己任)時間15年前 (2010/03/20 12: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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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整個討論串。. 一開始看到很多版友都推薦原po找律師,. 當時就在幫原po想:真的有必要找律師嗎?. 我自己就是個律師,. 手上來來去去處理過很多婚姻和孩子部分的案件,. 有很多事情是大家好好談一下就可以解決的,. 必竟都還有感情在,. 真的走入法律也未必對原po有利。. 然而隨著原po的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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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20推 0噓 86→)留言10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fria (阿法)時間15年前 (2010/03/19 23: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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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詭異的事件,建議你去找專業的律師,. 可以透過勵馨基金會或其他婦女權益團體,. 請他們提供法律轉介、諮詢。. 因為現在. 最緊急的問題是,. . 你是小孩的生母,你有義務和權利照顧小孩,. 你才是他的監護人!!. 為母則強,請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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