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禁自刪文"正反論述集中區(至2/28)
● 議題: 你認為婚姻板有必要「禁止自刪」嗎?
● 討論期: 即日起至2/28。
● 投票期: 3/1~?? (未定)
這裡是投票前意見發表集中串,請使用推文發表論述。
推文前請務必詳讀本文最後的「提出論述注意事項」,
沒有讀完就發表意見者,板主將視情況刪除推文,以維持可讀性。
請使用推文,勿回文,回文者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
請勿在本文底下爭吵謾罵,情節嚴重者禁言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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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否禁自刪文」之議題我原本預計1/22開始給大家投票決定。
但這幾日和其他有管板經驗的前輩討論後,發現1/22投票實在過於匆促,
「看板禁止自刪」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故有必要將討論期拉長,
希望各位婚姻板大大看過各方意見後再來決定婚姻板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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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禁止自刪」?
硬性禁止自刪:由板主向站方申請看板禁止自刪功能,若申請通過,
該看板「一般使用者刪文權限」會被拿掉,只剩板主有權限刪文。
軟性禁止自刪:不向PTT站方申請禁止自刪,故使用者仍有刪文權限。
由板規訂定罰則(利如自刪者禁言30天...等等),板主依板規處罰自刪者。
本次討論先討論「是/否該禁止自刪」,若投票結果為「是」
下一階段才是討論「要硬還是要軟」
◎ 本議題之歷史討論與投票結果:
「是否禁止自刪」在本板2009年已經討論過,
最後討論風向是「不需要禁止自刪」。
本議題並未舉辦過投票。
參考文獻:精華區Z-3-4-5-1-9資料夾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1. ◇ [板務] 關於自刪文的想法 akakapo [06/12/16]
2. ◇ [板務] po文又刪文有這麼嚴重嗎? akakapo [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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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帶議題:墳場中的違規文章是否要挖出來鞭屍?
PTT站方並未規定墳場裡的違規文章板主是否必須要處理,
所以實務上是由各板板主自己決定要不要罰
這個部份我沒有要開放讓大家決定,我只告知大家我的作法:
1. 發表違規文章後,自刪,我不會特地挖出來處罰他。
2. 若有人特地備份起來檢舉 (寄到我站內信箱或在檢舉區留言) 我才會處置
3. 但如果違規情節重大者(例如散布色情圖片、鼓吹別人去自殺...等,發了又自刪),
我就會挖出來依板規處置。
以上是我的處理原則。
因這個附帶議題會影響正反方討論,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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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一頁):
正1. 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章,
等於把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推噓文中也含有參考價值之討論,
不應為了作者一個人的利益而損害其他推文者和看文者的利益,
正2. 回文雖有備份功能,但備份推噓文非常不方便。
板眾使用回文備份是因為自刪風氣氾濫而採取的不得已手段,
不應以「回文能備分」來正當化自刪行為
且既然「回文能備份」那自刪的實質意義也不大,只是白白讓推噓文消失而已
正3. 若作者怕舊文被人肉,可以刪掉自己的內文,但推噓文必須保留。
正4. 自己發的文、說過的言論就該負起責任,敢作敢當。
這樣發言前才會深思熟慮,不會胡亂發文。
正5. PTT已是匿名平台並未實名制,對於發言者已經有一定的保護程度
並不是發了就一定會被認出來。
正6. 禁止自刪文可以遏止幻想文濫發被打臉就刪掉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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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二頁):
正7. 禁止自刪文可以遏止喜歡PO文公審姻親,審完滿足了就刪掉的風氣。
想要公審別人就應該要承擔以後被人查到的後果。
正8. 本板自刪的比例比起其他板面都高,應有適當制度改善自刪風氣
正9. 若發文者把推文意見當成衛生筷,不需要就丟掉,長久會降低推文意願,
對於婚姻版是不利的發展。
正10. 若發文者只是一時的情緒衝動、心情抒發不想留紀錄,
應該至黑特板發文更合適
正11. 發文者選擇在PTT這樣的公共平台發文,應知有可能被他人認出。
若真怕被認出可以適當代換部分資訊
正12. 不能預設推文的人都是「嗜血的、想看戲的」,不能以此預設立場作為作者自刪
的合理理由。有更多的人是抱著熱忱正面的心態在推文回覆,預設立場並不公平
正13. 若有推文有違規情況,應由板主處理,不應以推文違規作為作者自刪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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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三頁):
正14. 既然曾經有人因為推文的文句而引起訴訟的案例,代表推噓文發表者
對文句內容負有責任也有權力。不應被文章作者刪除。
正15. 如果大家都怕刪文,而不推文改回文,那板面會很混亂
正16. 自刪是否為基本權利,應該由各論壇、各看板自行定義,
其他論壇或其他PTT看板也有禁自刪的,發文者的自刪權並不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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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一頁):
反1. 原本就很難用一篇文章完整描述家庭糾紛的全貌,
文章發表後看到網友因片面資訊引發激烈反應,作者想刪除停止討論是人之常情。
反2. 如果推文者自認為自己的意見很寶貴,想留給其他人看,
應該選擇使用「回文功能」,而且回文本身就有備份功能。
發表長篇意見原本就應該使用「回文」功能,而不是推文。
推文者原本就應該要知道推文有可能被刪除之風險,自行選擇要推文或回文。
不該因為作者自刪會把你的推文刪掉就禁止自刪。
反3. 婚姻板的發言條件比PTT其他看板特殊,在婚姻板發文須揭露自身的婚姻生活和
感情狀態,曝露的隱私比其他看板多。待問題解決後,作者不想在本板留下紀錄
被親人算舊帳、引發更多家庭風暴,這是人之常情。
且由於本板文章隱私暴露較多,有時候刪文不是為了自己,是怕影響到家人。
反4. 如果發文者已經知道自己錯了,應該要給他刪文的機會,而不是留在板上持
續受人撻伐。仍想繼續討論的人可以去其他篇回文討論。
而且如果只是不小心PO錯文,明明知道錯了卻不能自刪,這樣進水桶也不近人情
反5. 禁止刪推噓文的用意是為了避免作者竄改他人推文引起紛爭,但自刪文並沒有
竄改問題。不應以"推文會被全刪掉"當作理由禁止自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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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二頁):
反6. 刪文功能是PTT給予每個使用者的基本權利,也是文章作者的著作權,應尊重,
不喜歡自刪行為是一回事,不應無故剝奪別人自刪的權力。
且自刪行為並未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權益,不應無故剝奪
其他板(如合購板)因與金錢交易有關,所以才有禁自刪的合理性,婚姻板沒有
反7. 禁止自刪其實沒甚麼用,有心人總是會有辦法規避的。反而苦了讓不懂規避的人。
而其他使用者一樣是看得一頭霧水。
反8. 來婚姻板PO文的人很多是可憐人,不讓他們刪文會使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
反9. 有些PO文只是一時的情緒抒發,沒有必要永久保存在板上。
而且發文時情緒比較不平靜,用詞遣字會不精確,應給作者挽回的機會
要求情緒低潮的人還要能夠「承受別人推文的批評不可刪文」強人所難。
反10. 有些推文者看到發文者想的和自己不一樣,就使用尖酸刻薄的言詞批判,
嚴重者甚至羞辱發文者,作者自己刪文是一種合理的自我保護手段
反11. 現在很多人會使用回文備份,即使自刪,原發文者還是要寫信拜託備份者幫刪
所以原發文者並非PO了又刪卻不用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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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三頁):
反12. 婚姻板文章量已經不多了,如果禁止自刪,會讓文章量變更少。
禁自刪會導致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不敢PO文來求助
反13. 「禁止自刪」這種措施只為推文者著想,卻沒有為發文者著想,不太公平
反14. 本板的文章案例差異性甚大,與其他板(如ASK板)不同
婚姻板每個人的問題各有不同,並不像其他板需要留著答案給別人重複爬文
沒有強制保存在板面上的必要性
反15. 因為有些人會在其他板搜尋作者曾在婚姻板發過的文章來攻擊作者
若不能自刪,曾在婚姻板發過文的人就要一直背負十字架
反16. 若推文內容發生意外事件(如推文張貼非法內容或連結等等),
作者自己刪文可以防止事件擴大,減輕板務負擔
反17. 想要禁止自刪的原因多半出於看戲的心態,並不構成禁止自刪的合理理由。
並不能為了滿足大家的看戲心態就禁止自刪,影響作者的現實生活。
反18. 文章底下的推噓文主要是推給作者看的,不是給別人看的,如果作者自刪就代表
已經得到足夠的意見,剩下就是作者自己的人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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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四頁):
反19. 真正的優質好文通常也很少自刪,自刪文大多是被批評嘲笑的文章
並沒有保留的價值
反20. 如果作者不想讓外部網站連結到自己的文章,自刪可以刪掉使網址無效
避免紛爭擴大至其他網站
反21. 推噓文並不受板規1-5限制(須有自身婚姻實例、明確建議等等)
內容經常不切合題旨。故不應為了保留推噓文而禁止作者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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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反方論述我會視推文情況不定期彙整至內文中,讓板友一目了然。
● 提出論述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1:發表論述請表明是[正方]還是[反方]意見,未表態者不收錄其論述。
因為我會解讀錯誤,看不懂你到底是支持還是反對。
注意事項2:請使用「肯定句」發表你的論述,不要使用「疑問句/反問句/詰問法」
只要你論述有疑問語氣,我就不會收錄其論述。
(錯誤範例) [正方]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把
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這合理嗎?
(正確範例) [正方]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把
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這並不合理。
(錯誤範例) [反方]描寫家庭糾紛原本就很難完整寫出事情全貌,文章發表後看到
網友的激烈反應超乎預期,想刪不行嗎?難道作者一定要把家
務事全部寫出來給你們看才行?
(正確範例) [反方]描寫家庭糾紛原本就很難完整寫出事情全貌,文章發表後看到
網友的激烈反應超乎預期,作者想刪文停止討論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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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3:請勿以「滿足你個人情緒」做為論述基礎。
只要板主判定是情緒理由,不收錄其論述。
(錯誤範例) [正方] 我辛苦推文卻被刪文,我覺得很不爽,我以後不想推文。
→ 「我很不爽、我不想推文」並不構成論述基礎
(錯誤範例) [反方] 幹嘛禁自刪?我覺得很可笑。
→ 「我覺得很可笑」並不構成論述基礎,不收錄
※ 你還是在推文可以發表你的感受讓大家參考,只是我不會收錄至正文中。
注意事項4:請勿使用「賭氣句型」發表論述。
只要被板主判定是賭氣發言,不會收進內文裡。
(錯誤範例) [正方] 文章一直被刪掉,我都不想推文了
(正確範例) [正方] 本板自刪狀況太過浮濫,長久下來會造成使用者不願推文。
(錯誤範例) [反方] 禁自刪的話那以後大家都不要發文啊
(正確範例) [反方] 禁自刪會造成使用者不願意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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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5:如果你的意見別人已經提過了,請不要重覆發表,
除非你想幫忙強化論述。
若只是單純附和只需要推「贊成正1和正2」或
「贊成xxx(某位推文者ID)提出的論述」就行了。
如果推的亂七八糟讓我看不懂,我會刪除推文。
注意事項6:同一人可以發表多項論述,只要你符合所有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7:(我有想到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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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結束,感謝閱讀。
我晚上才會整理推文並收錄,請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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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11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16342985.A.1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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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以上幾位推文前請看注意事項,請表態[正方]或[反方]、勿使用疑問句...等等。
若只是想抒發感想的話,歡迎使用置底閒聊區,那裡我也會看的
(只是很少回應,不想打擾大家聊天)
用疑問句表達意見容易讓後面推文全部歪掉。 感謝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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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見為硬性禁自刪之作法 暫不收錄
--- 以上推文整理完畢----
※ 編輯: sandra80032 (123.241.68.73), 02/28/2018 2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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