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板主] allfar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時間11年前 (2013/06/13 01:46), 編輯推噓59(59079)
留言138則, 5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ID暱稱》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經濟狀況》普通 ($9731) 《登入次數》372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245 篇 (劣:0) 自介 我這幾天看到婚姻板因板務吵得沸沸揚揚,看到Pocketsun 的po文後 我也決定參選,我和pocketsun素不相識, 但推文有說另外幾位板主要如何選出,所以我出面參選,若 Pocketsun選上, 我希望我能夠成為他的板主群之一。 另外我跟 Pocketsun 在專業背景上相同,我在紐約執業, 因為時差關係,若我們當選 婚姻板應該一直會有板主在線上 我已經將近20年使用bbs的經驗,椰林,不良牛是我國高中的好朋友。 我從高中就開始上ptt,在高中的時候擔任過高中bbs的站務以及班板的板主。 現在在ptt2是兩個板的板主。 大概從5-6年前開始看婚姻板 但只是偶爾看看, 上站必看婚姻板是這兩年來結婚後, 除了旅遊至無網路地區才不會上bbs. 目前尚無小孩,所以我可以擔任到小孩出生為止。 政見 我相當同意Pocketsun的政見 亦即有多位板主,若有爭議可以彼此制衡, 不至於使婚姻板淪為一言堂, 我認為羅珊板主對迷路文的範圍就我個人想法而言略微嚴格, 但我認為她服務的很好 標準一致 無大小眼 發文者資格方面 我並不認為未婚者無資格發文 雖無婚姻之名 只要有婚姻之實 不一定限於同性之間 異性間若有如同domestic relationship者亦可 (例如同居超過十年 家務分擔 經濟互助 互相照顧 和對方家人都非常熟識一類) 只要發文有關於婚姻均可 內容上也許我會和 Pocketsun有不同的想法 但正也是需要多位板主的原因(板主間協調 以及板友的意見) 多板主實際執行上 若有看到一篇很明顯與婚姻板無關的文章 退文並刪文 (e.g. 來鬧板的 或是聘金要30萬很多嗎 這類) 我"個人"認為與婚姻板無關的文章 會以鎖文 禁止回文為原則 並在24小時間依板主間的協調做決定 但板主群不是萬能 也可能有漏看 所以請板友若有發現此類文章 寄信給板主群 我也是喜歡安安靜靜看板 推文 偶爾回文的人 所以希望婚姻板友能夠理智討論 不希望看到很多板務 攻擊迷路文的文章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06.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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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1:52,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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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一部分不小心被我自己ctrl+k修掉了 補充一下 ※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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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01:59)

06/13 02:01, , 4F
我看到會一直有版主在,覺得好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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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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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居板的業務也要順便移轉過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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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同居就可以 同性戀目前無法合法結婚也算同居啊 有些人因為人權理由 (e.g.世界上若不是每人都可結婚我們也不結) 有些人因為家人反對 有些人因為不想舉辦婚禮 有些人因為信仰 有各種理由會讓某些伴侶雖然沒有婚姻之名 但實際上已經如同結婚的人認定對方 相互扶持 就像有些人雖然結婚 可能一下子就離婚了 (Kim Kardashian) 我想我的重點是 發文者不限於已婚者 如此而已

06/13 02:15, , 7F
請教你對於教母文的看法?是維持現狀還是開放?
06/13 02:15, 7F
我個人對教母文的看法是刪除 畢竟她的重點是在宣揚女權 和實質婚姻分享 問題並無太大關連 當然如果多數板友非常想不停看到 小花在18歲那年被綁上緞帶...下略三百字 也歡迎分享你們的意見

06/13 02:38, , 8F
推!a大跟p大真的互補的剛剛好,而且性別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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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都是淡定理性的性格,也沒有特定立場或厭惡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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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2:38, , 10F
我好喜歡這種板主組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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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2:39,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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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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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09, , 13F
我喜歡你寫的關於同居的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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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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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18, , 16F
推同居解釋,尤其在國外還有註冊伴侶關係,就不算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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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20, , 17F
我的想法比較不太一樣,以PTT來說,應該是準用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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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20, , 18F
既然板名為婚姻,那婚姻的界定還是應該回歸現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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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22, , 19F
以後可能會改那是以後的事,國外怎麼辦也是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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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我們對婚姻板的範疇解釋不同 你認為發文者必須要具備已婚者身分 我認為文章內容只要與婚姻有關 發文者身分不拘束 我想這與國內國外法律無關 台灣一定也有人雖有婚姻之實 但因為某些理由而沒有結婚 ※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03:25)

06/13 03:22, , 20F
我是覺得這個板其實很偏情感訴求,所以只要遇到婚姻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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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性婚姻的爭議來說,你人在紐約也應該知道很多州都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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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23, , 22F
的,不該根據其有無法律婚姻關係來限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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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3:23, , 23F
大概的說結果算一半一半好了,也就是說有一半的人不贊成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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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以個人的意見認為同性婚姻應該合法,而在硬在某些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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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把同性婚姻納入婚姻範圍,不也代表了對另一半人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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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婚姻之實"的界定範圍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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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不能因為討厭、不接受同性戀,就拒絕接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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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地方還有開放關係婚姻,兩男兩女共組家庭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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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我覺得很妙 好像有點變成討論同性婚姻了 婚姻之實 我覺得 pocketsun 已經寫得很好 你可以再回去看一下 我個人認為同性婚姻在美國 就像100年前女生要上大學 50年前女生要跑馬拉松 是一樣的是 給這個社會多一點時間 慢慢就會被接受了 另外開放婚姻關係 兩男兩女的我是沒聽過 敢問是哪? 一男多女的是知道 人性應該帶有獨佔欲 但男性天生又帶有侵略性 一男多女的婚姻關係 女性多半是在宗教上 經濟上被掌控 未必是她們自願如此 當然如果千年後的世界人性改變了 也許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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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受以外,還要把他們排除,否則就是不尊重不喜歡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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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群人,這樣的說法真的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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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o你說的是另一個問題了,那個問題其實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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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03:35)
還有 72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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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wmtsa也可以參選 給保守派一個選擇 但我是不會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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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2:41, , 105F
婚姻板的迷路文裡,我沒看過同居文,反而較多是該不該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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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一起住、禮俗該不該配合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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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2:42, , 107F
我不太懂為什麼近兩位板主參選文及推文裡,會提到同居文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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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2:42, , 108F
我個人對於搶業務這點倒無所謂,只是不懂迷路文定義怎麼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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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2:43, , 109F
了同居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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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16, , 110F
就一次討論可發文範圍吧~既然不限制身份那範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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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17, , 111F
與其遇到一個案例討論一次不如在一開始就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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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34, , 112F
喜歡~有股清流之感~!!!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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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4:02, , 113F
推。這是個很好的實驗。法務站長群可能會很羨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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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4:04, , 114F
兩位參選人會提到同居文,我猜是因為之前談到"合法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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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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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主要是有板友問 但我跟P大的意思只是要表達發文者不限已婚者

06/13 14:07, , 11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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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4:45, , 1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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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5:34, , 118F
我也想投你跟P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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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5:45, , 119F
請問關於發板務文的權限,看起來是和一般文有別,那要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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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5:45, , 120F
規範呢?板主自己查有無違規刪文嗎?這樣要如何避免板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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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5:46, , 121F
被指責不與板友溝通不理會板友意見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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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5:47, , 122F
我是覺得如果制定了這樣一條規定,和限制未婚身份其實很像
06/13 15:47, 122F
板務文權限限制主要不是針對內容 如果有板友想表達意見 但無權限 可以寄信至板主群討論後決定是否代發 這樣溝通的管道還是開放的 會想限制發文權限,理由如下 假設一個 ID 只上站50次 文章1篇 很少看婚姻板 突然某天看到婚姻板的一篇文章 或是突然來婚姻板說他覺得婚姻板應該如何規範 這樣的板友很有可能並不瞭解婚姻板 (新警察) 我希望對板務有所建議的板友 至少已經是看板一陣子 以及對PTT 的生態有一定了解的人 另外規範在一定的期限內只能發多少文 是希望對板務有意見的板友 能夠謹慎地想好自己想要表達甚麼後 再發板務文 而不是今天一篇 過幾天又一篇 以避免婚姻板被板務文充斥 謝謝

06/13 15:49, , 123F
請問一人有幾票呀?!我想投你跟P大!
06/13 15:49, 123F

06/13 16:27, , 124F
06/13 16:27, 124F

06/13 18:45, , 125F
太厲害了 是資深鄉民耶!!! 朝拜
06/13 18:45, 125F

06/13 21:50, , 126F
推推 理念也認同
06/13 21:50, 126F
※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22:46) ※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3 22:47)

06/13 22:50, , 127F
其實板務文分流到marriage_BM,檢舉申訴討論都公開
06/13 22:50, 127F

06/13 22:51, , 128F
也是個分流的選擇 :)
06/13 22:51, 128F

06/14 00:07, , 129F
又在分流 到底這個板是有多少文章
06/14 00:07, 129F

06/14 00:29, , 130F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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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01:21, , 131F
代發文如果內容有違反板規甚至違法? 責任該如何歸屬?
06/14 01:21, 131F
是的 畢竟板主只能對該 ID 執行板規 違法的話 若有司法機關介入 會協助調查 但板主並沒有權限去追究

06/14 02:09, , 132F
代PO就要遵守版龜吧..責任當然是代PO的人啊~
06/14 02:09, 132F
※ 編輯: allfar 來自: 69.206.250.61 (06/14 11:28)

06/14 11:56, , 133F
之前某板出過板主公告禁止回文又出現匿名帳號回文的笑話...
06/14 11:56, 133F

06/14 11:57, , 134F
本板雖然匿名帳號取消了,可是板主還是有在幫人代po
06/14 11:57, 134F

06/14 11:58, , 135F
希望代po前要先看過一次才好
06/14 11:58, 135F

06/14 12:02, , 136F
我覺得真的會花時間來婚姻版亂的應該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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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44, , 137F
光是往上爬幾篇就可以抓出好幾隻....
06/14 12:44, 137F

06/14 23:28, , 138F
經過這麼多天,總算是平靜點了,推此文
06/14 23:28, 138F
文章代碼(AID): #1HkBFq6C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HkBFq6C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