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觀念不同
※ 引述《young0830 (小小麻瓜成長中-熙熙)》之銘言:
: 先生這次一定要跟前妻說【以後要事先通知】這部份,然後我說「我醜話講在先,你這麼
: 在乎你兒子,你也知道你前妻個性,你這次就記得要跟她說,不然如果再有下次又多出一
: 筆沒事先通知討論的,我不管是不是你又忘了跟她說,我一概不付,到時候她若是嗆說以
: 後不讓你兒子回來,跟我無關,你也不要怨我,因為我早就嚴重提醒過你了。」
看到"一概不付", 滿嘴髒話控制不了的噴出來
其他版友已經說的很多了, 我只說他們沒提到的
那小孩是妳老公跟前妻的小孩
沒有贍養費只有小孩的撫養費(每個月固定一筆)
其他開支妳老公跟前妻一人一半
不管哪一筆開支對你來說是必要還是不必要的
重點是, 孩子的媽媽願意主動支付一半, 所以孩子的親爸也要出一半
乾泥涼, 孩子在親媽那邊住, 每天無形沒收據的照護都沒跟妳老公收了
為了孩子好衍生的開銷, 還要像員工跟老闆請款一樣要看臉色嗎??
更雞歪的是老闆態度良好, 只要有收據, 不問就全部核可甘心出一半
雞歪的居然是管錢的沒血緣的帳房......
將為人母, 為了孩子好的心大家都清楚
但可不可以將心比心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35.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0217187.A.1EE.html
推
09/16 08:48,
4年前
, 1F
09/16 08:48, 1F
→
09/16 09:04,
4年前
, 2F
09/16 09:04, 2F
→
09/16 09:05,
4年前
, 3F
09/16 09:05, 3F
→
09/16 09:05,
4年前
, 4F
09/16 09:05, 4F
→
09/16 09:05,
4年前
, 5F
09/16 09:05, 5F
推
09/16 10:01,
4年前
, 6F
09/16 10:01, 6F
→
09/16 10:01,
4年前
, 7F
09/16 10:01, 7F
推
09/17 05:42,
4年前
, 8F
09/17 05:42, 8F
推
09/17 21:05,
4年前
, 9F
09/17 21:05,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203
1445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25 篇):
-203
1445
2
13
31
101
163
386
15
23
40
128
10
19
50
127
10
17
marriage 近期熱門文章
21
266
40
229
33
595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30
32
1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