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已刪文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補刀)時間15年前 (2010/09/16 01:38), 編輯推噓12(13135)
留言49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4 (看更多)
不知道你是故意的還是怎樣 又要回我的文又要雞同鴨講 1.我沒問你對原告客不客氣,也沒問你的意見要怎樣才算可以上法院 2.我說的是你不要自己發公告又自己曲解公告用語,你的回文完全沒題 3.前文也沒提到所謂板主中立問題(你自己要承認也ok啦) 4.既然一天到晚喊文責自負,其他人抖不抖需要你出來幫大家想嗎? 5.你跟r板主一個喊杯弓蛇影,一個又說是風聲鶴唳期,有必要把板上氣氛搞成這樣嗎? 6.不用一天到晚把罷免擺在嘴邊啦,這種事只要不是第一天玩的人心裡都有數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標題: Re: [板務] 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 : 時間: Thu Sep 16 01:23:18 2010 : : 既然你們真的這麼想聽真話,那我就不客氣的說了。 : : 今天為了一沒問候你祖宗三代二沒對你騙色騙財的網友提告的夾纏不清人士, : 說這等人是無聊人士我已經很客氣了。對這等人士直接寫文章給我時我可以盡 : 可能的賠笑裝孫子,三十幾歲的人了為了言語之間的吵架去警察局申告其他網 : 友,被告的是很衰,還沒被告的是不是等著發抖? : :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我們相信法律是公平正義的。但是為了跑地檢署的時間 : 成本可是少不了。 : : 我今天用無聊人士來形容已經是客氣了,再者,我就是不指名道姓是誰啦。 : : 影射有罪喔?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 認為板主不中立可以呀,麻煩去組務申訴發動罷免,誰想當誰來當。Kirk! : :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 → loser1:無聊人士就是無聊人士,有人想要提告讓我們沒得聊天, 09/16 00:45 : : → loser1:那還不叫「無」「聊」嗎? 09/16 00:45 : : → loser1:再這樣下去就要「民不聊生」(鄉民們都不聊天沒法生活啦) 09/16 00:46 : : 我不知道你是要緩和氣氛還是怎樣,但是我笑不出來 : : 也不知道你是以板友身份在幽默 : : 還是以板主身份在解說公告 : : 如果公告中的"無聊"也可以像你推文這樣隨意解釋 : : 我是不知道以後板友該怎麼看待公告? : : 無聊到底是"無聊"還是"不能聊天"? : : "無聊人士"到底是"無聊的那些人"還是"害我們沒得聊的人"? : : 要說文解字也行 : : "聊"有幾個意思 : : 1.姑且:聊備一格 : : 2.憑藉:百般無聊,民不聊生 : : 3.略微:聊表寸心 : : 4.閒談:聊天 : : 所以你是把2與4拿來混用了 : : 既然扯到官司,又慎重其事的公告板友 : : 那就請不要玩文字遊戲,自己曲解自己公告中的用辭 : : 以正視聽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2.120.38.1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29.214.199

09/16 01:58, , 1F
我就是故意要模糊字義啦,擺明了明知故問。
09/16 01:58, 1F
很好 我就是不要讓你在公告裡的用辭還可以任意解釋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02:24)

09/16 05:06, , 2F
推這篇 爽快
09/16 05:06, 2F

09/16 06:23, , 3F
講白一點,講明了,等著被告,講模糊了,等著被噓爆。
09/16 06:23, 3F

09/16 06:23, , 4F
板主有時間被噓爆,沒時間跑地檢署做筆錄,這樣夠白了
09/16 06:23, 4F

09/16 06:24, , 5F
講明了,那就真的失去中立,要去組務投訴他還比較容易
09/16 06:24, 5F

09/16 06:24, , 6F
申訴成功,講的模糊,那要申訴成功,那才有鬼
09/16 06:24, 6F
講的糢糊跟曲解是兩回事 說"如果板友如何如何,某某人可能也許大概會怎樣怎樣"是講得糢糊 從"無聊"扯到"不能聊天"甚至"民不聊生",是曲解 如果公告文用辭可以讓板主自己如此任意曲解 那板友還要認真看待公告文嗎?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06:47)

09/16 06:50, , 7F
如果認真回文可以讓板友任意曲解,甚至提告,那板友
09/16 06:50, 7F

09/16 06:50, , 8F
可以厭煩嗎?用這句話回應你。
09/16 06:50, 8F

09/16 06:52, , 9F
要動不動就想著,等下會不會又被告,等下會不會又被
09/16 06:52, 9F

09/16 06:52, , 10F
某人說(貼標籤),不覺得這樣很煩嗎?婚姻板看不到婚姻
09/16 06:52, 10F

09/16 06:53, , 11F
相關的文章,只看到某些人自以為正義的質疑某某,為了
09/16 06:53, 11F

09/16 06:53, , 12F
這樣而乾脆禁聲,不說不推不回,那不是影響大家聊天
09/16 06:53, 12F

09/16 06:54, , 13F
回文,不然影響什麼?阿,等下肯定有人又會跳出來說
09/16 06:54, 13F

09/16 06:54, , 14F
你在幫某人代言嗎?這些文,看的很煩,能不能回歸婚姻
09/16 06:54, 14F

09/16 06:54, , 15F
板,應該要有的文章?
09/16 06:54, 15F

09/16 06:57, , 16F
覺得板主言論不當,可以寫信要求他改善,他鳥不鳥你
09/16 06:57, 16F

09/16 06:58, , 17F
回不回你,那是他的事情,他不改,你還可以去組務申訴
09/16 06:58, 17F

09/16 06:58, , 18F
(這個是可以申訴的,成不成功那是命運的問題),在這邊
09/16 06:58, 18F

09/16 06:59, , 19F
一直死纏著板主怎樣,有用?
09/16 06:59, 19F
你自己做不到的事跑來要求別人也很有意思啊 也沒收到來信要求改善,光是在這裡死纏著我,有用? 你扯那麼遠,也改變不了板主自己任意曲解公告並承認刻意糢糊字義的事實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07:10)

09/16 07:15, , 20F
是"你"認為,不等於我認為。你是板主嗎?不是的話,
09/16 07:15, 20F

09/16 07:15, , 21F
我寫信給你蓋麻?給你有機會跟站方檢舉我騷擾你嗎?
09/16 07:15, 21F

09/16 07:17, , 22F
你自己覺得做不到的事情,已經有人做過了,而且是成功
09/16 07:17, 22F

09/16 07:18, , 23F
的案例。在這邊盧板主的態度,會比較有意義?他會因為
09/16 07:18, 23F

09/16 07:18, , 24F
你的文章而改善?要是會就不是loser1了(茶)
09/16 07:18, 24F
是吼,就如你說的板主態度如此,我何苦浪費時間去寫信? 你又哪一隻眼睛看到我要求他改善? 如果你文章有看仔細,我第一篇文的最後一句就是 以正視聽 現在他文也回了,該承認的也承認了,講得清清楚楚就很好了啊 剩下的就讓板友自己看看想想囉 何來死纏之說?呵呵呵呵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07:25)

09/16 07:26, , 25F
沒有死纏,就不會接著這篇回文了(笑)阿,有沒有是你
09/16 07:26, 25F

09/16 07:26, , 26F
認定。
09/16 07:26, 26F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07:29)

09/16 07:52, , 27F
推 不是一直倡導文章自負嗎?結果看到自己人被告就跳腳了
09/16 07:52, 27F

09/16 08:25, , 28F
那我趁亂跟u大討個道歉好了,我覺得你之前在我文章下的
09/16 08:25, 28F

09/16 08:25, , 29F
推文讓我很不舒服…不舒服到有性騷擾的程度
09/16 08:25, 29F

09/16 09:09, , 30F
如果讓LisaShie有不舒服之處,本人在此致歉
09/16 09:09, 30F

09/16 09:12, , 31F
u大睡好少的感覺唷,竟然這麼早又開始推文@@
09/16 09:12, 31F

09/16 09:16, , 32F
收到!!♥
09/16 09:16, 32F

09/16 10:08, , 33F
老話一句,要就出來當版主,別躲在背後老是要人寫文章解釋
09/16 10:08, 33F

09/16 10:09, , 34F
要舉例要解釋,每個版友發一篇,版主不就文章po到死。
09/16 10:09, 34F

09/16 10:10, , 35F
又不是沒有資格,有點骨氣的出來當版主吧;讓婚姻變成你要的
09/16 10:10, 35F
這個論調就好似不出來選總統的人就不能批評國政一樣可笑

09/16 10:12, , 36F
當版主也有發文數,上站數的門檻限制,也不是想當就當...
09/16 10:12, 36F
※ 編輯: uwmtsa 來自: 76.229.214.199 (09/16 10:14)

09/16 10:17, , 37F
當版主的難度,和當總統不一樣。你的舉例有問題,重來吧。
09/16 10:17, 37F

09/16 10:18, , 38F
婚姻版的這幾任版主,資格到就幾乎選的上,和總統是完全不同
09/16 10:18, 38F

09/16 10:26, , 39F
所以門檻設超高只剩下篩選老人跟不潛水的人的資格而已
09/16 10:26, 39F

09/16 10:27, , 40F
是這樣嗎?
09/16 10:27, 40F

09/16 10:29, , 41F
門檻設高的原因,你可能要問版主。我猜是婚姻版的特性,讓版
09/16 10:29, 41F

09/16 10:29, , 42F
主認為最好是熟悉且熱愛ptt環境的人來當較好吧。
09/16 10:29, 42F

09/16 12:32, , 43F
看的好累喔。請問uwmtsa大的期望是?
09/16 12:32, 43F

09/16 13:25, , 44F
GJ!!
09/16 13:25, 44F

09/16 13:47, , 45F
把選板主的門檻降低,時間拉長些,就不會一堆人有意願卻達
09/16 13:47, 45F

09/16 13:47, , 46F
不到資格,這樣就有一堆候選人,走一個可以補10個多好
09/16 13:47, 46F

09/16 16:03, , 47F
補了10個然後被嚇到又通通辭職...這是發生過的事orz
09/16 16:03, 47F

09/16 17:12, , 48F
同意第六點
09/16 17:12, 48F

09/17 17:14, , 49F
相當同意
09/17 17:14, 49F
文章代碼(AID): #1CaGImQV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aGImQV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