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再婚 (喪偶後,法律上姻親關係是否存續)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clf1130)時間16年前 (2008/11/17 16:52),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討論到配偶死亡後,法律上姻親關係是否存續的問題 剛好我前陣子也想到這個問題 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跟大家交換心得 這裡純粹討論法理喔! 根據 第九六九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民法第九七一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 只有離婚或結婚經撤銷,這二種情形,姻親關係才會消滅 因此 即使配偶死亡,與配偶血親之姻親關係並不消滅 ^^^^^^^ 再根據 民法第一一一四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 → 因此 所謂的扶養責任,只對自己的直系血親 公婆的扶養責任在老公身上,婚後不論配偶是否健在,都沒有扶養公婆的責任 → 除非 根據第二款 與他方之父母同居,相互間才有扶養責任 所以根據原PO的問題 法律上,朋友與她婆婆的姻親關係仍然存在,如果她搬出原住處並遷出戶口, 則無扶養責任。 以上,如有錯誤還請各位指教。 但是現在還牽扯到情感上的問題,男方親友會有異議那是「用屁股想也知道」的事情, 畢竟誰都害怕自己變成無依無靠的孤單老人,不過並不代表再婚就不可以繼續互相關心。 原PO朋友可以選擇遠離是非風暴,或是當古代的貞節烈女。 是否要讓別人的話語來控制自己,是否要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再嫁的對象是否可以給予自己和孩子更完整的人生,必須要當事人自己決定。 題外話,我記得有一次看陽帆的老婆上電視,她說她剛結婚時, 就握著她婆婆的手很認真的跟她婆婆說: 「我們要好好相處,你兒子年紀大我很多,將來只有我陪妳的機率很高。」 人的相處都是互相的 要謹記在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253.184.131

11/17 16:57, , 1F
不過如果他領了先生的保險金 婆婆沒領到的話 真的上法院
11/17 16:57, 1F

11/17 16:57, , 2F
很有可能會判她必須撫養婆婆...我有朋友的媽媽就是這樣
11/17 16:57, 2F

11/17 16:58, , 3F
雖然我不知道我朋友家的詳情 不過她媽判決要養公婆是真的
11/17 16:58, 3F
剛剛和在戶政事務所工作的朋友討論 如果純粹依照法律規定,是沒有扶養義務,保險金的分配跟繼承有關 要是繼續上訴,說不定會改判 但是可能還是要依照當時她們家確實的情況來判斷 還有,剛剛才知道判決案例網路上都可以查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如果你知道判決號,或許可以再深入討論一下 ※ 編輯: clf1130 來自: 222.253.184.131 (11/17 17:40)

11/17 17:47, , 4F
^^ 謝謝你喔...
11/17 17:47, 4F

11/18 02:48, , 5F
姻親關係不因配偶死亡消滅: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083號判例
11/18 02:48, 5F
文章代碼(AID): #198J2-g_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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