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離婚??..決定權已不在我手上..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相思花瓣)時間16年前 (2008/11/08 22:05), 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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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loga (....!!)》之銘言: : 至於打人的事為何會被重提應該是 : 她最近看一本有關精神虐待的書 : 讓她又想到我打過她.. : 加上我會一直提醒節制花錢.. : 她覺得自己受到我的精神虐待.. : 版上的朋友會覺得我要她省錢是不對的嗎?? : 還是我應該改善我叫她省錢的方式.. : 舉例來說.. : 當我朋友婚宴.. : 她就說她要買一套新衣服.. : 可是我會跟她說妳以前衣服很多都很漂亮.. : 由以前的衣服拿出來穿就可以了.. : 可是她還是執意走入服飾店.. : 那我就在服飾店門口一個人生氣.. : 或是. : 平時我跟她說要省點.. : 以後養小孩都要花錢.. : 她就回我..錢錢錢.. : 什麼都是錢.. : 我都不知該如何傳達我的想法給她.. : 唉.! 其實,我並不覺得在極度被激化的情緒下衝動打人是什麼絕對的錯誤, (雖然那是個不幸,也是個相對的錯誤) 也不覺得因為這個錯誤你就該承擔你們兩人惡劣關係中絕大比例的責任。 但是打人這回事既然已經成為你妻子的「藉口」或是「精神上的芥蒂」, 那你就該去處理這個部分,而不是去逃避它。 而處理這個部分也不代表你其他的部分就都錯或都沒錯, 更不代表你妻子在其他部分都沒錯或是都錯。 你的妻子對於物質欲有很重的需求,而這個需求你會那麼厭惡, 是因為真的沒錢?還是因為看不起這種需求?覺得這種需求沒必要? 或只是因為對你妻子已經有惡感,所以把這種需求無限放大? 又或者,你希望在這件事上得到你妻子的順從? 你要的是什麼?只是單純的希望省錢嗎? 我覺得沒有任何人可以去評斷在買衣服這件事上你們誰是誰非, 但你們其實以更在買衣服這個點上有了很強烈的意氣之爭, 而且買衣服這件事情已經不在那麼純粹了,似乎變成你們的一種手段, 不管是為了好勝心,為了故意激怒對方,為了瞧不起,為了心靈空虛...... 都已經變成你們尋求爭執的一種手段~我說「尋求」, 是因為你們已經習慣這個模式,甚而會「很不期待的期待」這些爭執。 你當然可以用版友的各種方法,包括存共同基金,其他的各自去花, 但若你放不下你的控制欲,以及希望老婆非得照著怎麼樣的期望去作不可的執著, 你看你妻子的行為仍舊會不順眼,你們仍然會有衝突, 而你妻子只會更因為這些壓力,以及不想被這樣的執念壓縮而更去花錢罷了。 你有沒有去想過,或是理解過,甚至原諒過你妻子對於物質方面這麼重的需求? 對你妻子的部分因為資訊過少無從討論。 然而,若你真的想改善你們之間的關係, 而不只是想要抱怨希望別人跟你一起罵你老婆不節儉, (雖然她真的不節儉,但節不節儉本身並沒有對錯,那是各家庭的價值觀, 別太被從小灌輸的道德觀影響) 那麼不管你有無你自己所認定的對錯,從你先改變都是比較簡單且快速的方式。 改變並不是要你就這樣默默的接受,那仍舊不是改變,因為你只是吞下這口氣, 情況並不會更好,你們的關係只會更糟。 建議找專業婚姻諮商協助你們,不然就是兩個人冷靜一下, 不帶價值觀的去看一下自己的生活與經濟狀況,商量出屬於你們的最佳婚姻模式。 給彼此多一些空間留有自己的生活與人生價值觀, 這才有可能讓你們的關係和緩或改善。 最後送你一篇我自己很喜愛的文章,紀伯倫在先知一書中談夫妻的關係。 你們同生,也同有永恆, 但在共同裡,請留點間隙, 使天上的風足以在其間飛舞, 彼此相愛,但勿互加枷鎖, 讓你們靈魂的兩岸間有大洋波動, 注滿對方酒杯,但不飲自同杯, 互相贈與對方麵包,但不食自同條, 一同快樂歡舞,但彼此得以獨處, 誠如琴上之弦,雖奏出同一音樂, 卻是條條分離, 將你的心獻出,但不是給予對方保管, 肩並肩,但不鄰近, 如同殿堂石柱分立, 也如同松柏,不會彼此浴在對方陰影之中 這段話字字珠璣,我也常常用此文檢討自己, 即使我是個好女人,即使我愛我的先生,即使我用生命護衛我的家庭, 但我是否會有意無意用我的價值觀或信念去讓對方沐浴在我的陰影之中, 即使我想的是普世價值的「正確」,但夫妻關係不是統計程式, 那會成為一種極權,一種沒有彈性的關係。 夫妻之間沒有「對錯」,沒有「匹不匹配」(所以我從不認同現在復活的v大文), 只有「適不適合」以及「有沒有找到適合的方式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4.140 ※ 編輯: brillante 來自: 59.121.194.140 (11/08 22:08)

11/08 22:08, , 1F
我覺得這篇文章寫得真好 看了很感動
11/08 22:08, 1F

11/08 22:20, , 2F
推 好棒的一段
11/08 22:20, 2F

11/08 23:25, , 3F
我覺得B大的文章也是字字珠璣啊!!
11/08 23:25, 3F

11/09 00:08, , 4F
推不要只想控制她,至少也要了解她
11/09 00:08, 4F

11/09 17:34, , 5F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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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2:53, , 6F
11/09 22:53, 6F

11/10 03:02, , 7F
非常贊同這篇文章的觀點 推推推推推
11/10 03:02, 7F

11/10 22:24, , 8F
這篇真棒
11/10 22:24, 8F
文章代碼(AID): #195PoOz6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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