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孩子的爸不給我膽養費了,該怎麼辨?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Wordless)時間16年前 (2008/05/02 13:0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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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當初離婚時 離婚協議書有否註明男方將如何給付與給付多少贍養費 清楚註明在上面? 如果有,那麼照理而言,妳在提起告訴以前,可以先申請假扣押 讓對方無法脫產 不過申請假扣押,必需也要提供所聲請扣押金額的十分之一為擔保金(民訟526條) 如果男方答應給付妳和小孩的贍養費總金額是一千萬 那妳要聲請假扣押時要先準備一百萬的擔保金 不過,如果當初並未詳細註明在離婚協議書...那......那你可能還是要堅強點 換個收入高一點的工作 基本上以現在台灣民法來看,女人還是要有一定水準的經濟實力好一點 詳情妳還是可以問一下律師 ※ 引述《obopru (靜小米)》之銘言: : 最近我又聽到孩子的爸(前夫)不負責任的事了...(這次是工作上) : 因為他工作上的那些主管和上司...剛好我家也都熟... : 所以就會去我家...抱怨給我媽聽...(最大的受害者應該是我媽吧!!) : 跟他離婚也一年了...中間也發生很多他不負責任的事... : 例如:說要帶小朋友出去玩(N次)...因為我不跟...結果不了了之... : 前陣子說...不給我孩子的贍養費了...叫我去告他... : 讓我很生氣也很失望...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 : 讓我深深的覺得離開他真的是對的選擇... : 各位大大可以教教我該怎麼做嗎?? : 我最煩惱的是贍養費的問題!!因為小朋友要上幼稚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37.115

05/02 13:27, , 1F
有經濟困難者 可找各縣市[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免費律師喔
05/02 13:27, 1F

05/02 18:33, , 2F
應該是"低收入戶",至於義務律師各鄉鎮調解會即有唷
05/02 18:33, 2F
文章代碼(AID): #186g0WpJ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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