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房子買誰的名字?
(也不知道要不要留引言)
我覺得大家都多少懂一點法條規定
可是都沒真的離過婚( ̄▽ ̄#)﹏﹏
我有不少熟朋友離婚,以下是簡單的觀念釐清:
1. 所謂:
離婚後,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各自拿走
的確是目前法定夫妻財產制的default值(就是說你不去特別申請,就照這樣做)
可是大家光看法條,會忘記很多現實案例的問題
因為適用這個規定的狀況僅發生在:裁判離婚。
意思是說,如果是你們夫妻自己協議離婚,你們想怎麼分,是你們自己的事
不管公不公平,您兩位爽就好,要到多少算你本事
如果兩方分配不均,各不相讓又想離婚鬧上法院
法官才會依照這個規定判決
在現實生活上,財產全部都給先生\老婆,是常發生的事
通常存在於:
a. 脫產:其中一個人要破產了,把財產全給另一個人然後離婚
b. 因某些原因某方很想離婚:
某一方很想走,譬如老公外遇想給第三者交代(參見前陣子那個砍人律師的新聞)
就把財產都給前妻換得自由身
或是某一方會家暴,另一方只想逃跑,或是帶走小孩,其他什麼條件都願意答應
只要能早點離婚,那時候財產也顧不得了
以上例子我都看過,我反而還沒看過真正完全照著法定財產制離婚的真實案例呢
離婚屬民法範圍,不告不理,不鬧到法院,法官不會無聊伸手進你家管你
財產一人一半,現實生活很難實行,大家太過樂觀了
即使是鬧到法院,既然你要跟對方離婚,我想你應該不想再看到他,想速戰速決吧
去找以前匯款證據、貸款證明、薪資證明OOXX呈上法庭
再加上目前案量龐大,打官司曠日廢時
很多夫妻隨便弄個兩方勉強可接受的數字就速速同意了
你會跟你已經不愛,甚至反目的人為了細節盧上個一兩年嗎?
你如果還這麼愛多看他一兩年就不見得想離婚了吧,更何況是鬧上法院
2. 房屋登記在誰名下
前面有幾個網友說的好,這點其實很重要
雖然老婆出的錢買的房子,可是房子在老公名下,他自然有「處分權」
就是可以拿去賣、拿去抵押、拿去租人.....等等的權力
所以,房子可以合法的被老公「賣掉」
如果老公、或老公的家裡因為欠債所以逼老公把房子賣了還債呢?
他的處分是「合法」的
除非你們「離婚」,然後又鬧到法院主持公道
(你如果是協議離婚,你既然簽字就算自認倒楣了,說明詳見1.不再贅述)
老公得要把屬於你的錢吐給你,否則如果
a.沒離婚
b.離婚但協議離婚老婆本身同意這筆帳不追討
在這兩者的情況下,房子賣掉老婆沒輒的
所以陰謀論到極限~~(我不是說原PO啦,我是說我看到的例子)
a.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但老公馬上被逼著賣掉公婆拿走錢
老婆心痛可是又不想離婚(愛老公啊),自認倒楣。錢,沒了
b.老公每天虐待老婆,或是天天跟情婦約會到半夜才回家
老婆只想快點解脫,被打到只要老公肯簽字離婚就阿彌陀佛
或是老婆想帶小孩逃跑,可是老公跟著追著小孩打
小孩哭媽媽哭的狀況下,老公說:你現在簽字,什麼財產都留給我,不然今天不放你走
老婆又害怕又傷心一秒鐘都不願多呆在那個家只想簽字走為上策
(這時候心靈很脆弱想不到那麼遠那麼實際的問題)
財產,哪分的到一半
法律不是萬能的,多看點實際案例吧
※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 引述《godjohn (眸似月)》之銘言:
: : 是我的話,一開始根本不會讓我老婆跟婆家的人吵起來
: : 我會說服我老婆先登記在我的名下
: 我覺得若有骨氣的男人,若真的要搞定自己父母+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
: 最好的方法就是拒絕老婆娘家的支援,也請老婆親戚用市價賣給你!(ㄏ ̄▽ ̄)ㄏ
: 婚後也無須老婆幫忙付貸款什麼的,請你自己背。
: 不然就是請很有意見的公婆出資,誰出錢誰老大,不出錢也不出力的人請閉嘴。
: : 過個幾年等我老娘、老子忘記這檔子事情的時候
: : 偷偷辦個過戶給他
: : 這樣事情不就很輕鬆容易解決了?
: 唉呀,那是因為你家爸媽沒有原PO公婆那樣謹細深刻嘛!
: 你去看看原PO之前的文章就知道了。
: 婚姻版不能臆測,但是若他們現在家中有人財務真的有問題,
: 你覺得可以拖幾年讓你慢慢辦過戶?:p
: : 至於如果吵起來了,我就只好幫忙擺茶謝罪了
: : 對我來說家庭和諧比較重要
: : 不過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是八字還沒有一撇的,因為我連老婆都沒有
: 家庭和諧比較重要......
: 呃,是你跟你家的和諧比較重要,還是你跟你老婆的家庭和諧比較重要?
: 若娘家出資出本又連買帶送給你老婆一間房子,
: 卻因為你想跟你爹娘好好的和諧一下,所以就要你老婆把房子登記給你,
: 你這樣害得人家女兒跟爹娘變得不和諧,只管你家爹娘的心滿意足,
: 你覺得這是好男人的作為?
: 可以好好安撫爹娘,但是不代表他們無理的要求就應該要一切照辦。
: 孩子長大了,成家了,可不是拴在褲襠上的過日子的嬰兒,
: 若有一個怕吵鬧沒擔當的男人,只想要表面的和平,無視應當的道理,
: 不要說保護妻兒了,可否保護自己都很難說。
: 幸好原PO老公不是這樣的人。^^
: 可以看出您八字都還沒一撇,因為有婚姻關係/或是婚姻進行式中的人,
: 不可能什麼都拿法律來說口~也不會動不動把離婚掛嘴上。
: 上法院是很重大的事情,尤其是跟自己親戚,更尤其是跟自己爹娘上法院,
: 離婚更是可怕的事情,等閒就出口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3.158
推
08/30 22:34, , 1F
08/30 22:34, 1F
推
08/30 22:38, , 2F
08/30 22:38, 2F
推
08/30 22:48, , 3F
08/30 22:48, 3F
→
08/30 22:48, , 4F
08/30 22:48, 4F
→
08/30 22:49, , 5F
08/30 22:49, 5F
→
08/30 22:49, , 6F
08/30 22:49, 6F
推
08/30 22:50, , 7F
08/30 22:50, 7F
→
08/30 22:51, , 8F
08/30 22:51, 8F
→
08/30 22:51, , 9F
08/30 22:51, 9F
→
08/30 22:51, , 10F
08/30 22:51, 10F
推
08/30 22:53, , 11F
08/30 22:53, 11F
→
08/30 22:54, , 12F
08/30 22:54, 12F
→
08/30 22:59, , 13F
08/30 22:59, 13F
※ 編輯: lisalisacult 來自: 125.225.93.158 (08/30 23:01)
推
08/30 23:34, , 14F
08/30 23:34, 14F
※ 編輯: lisalisacult 來自: 125.225.75.230 (08/30 23:59)
推
08/31 01:13, , 15F
08/31 01:13, 15F
推
08/31 01:15, , 16F
08/31 01:15, 16F
推
08/31 09:08, , 17F
08/31 09:08, 17F
推
08/31 09:26, , 18F
08/31 09:26, 18F
推
08/31 09:38, , 19F
08/31 09:38, 19F
推
08/31 10:21, , 20F
08/31 10:21, 20F
推
08/31 10:38, , 21F
08/31 10:38, 21F
推
08/31 18:50, , 22F
08/31 18:50, 22F
marriage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1
16
1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