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遷戶口手續,無法出示原戶口名簿怎麼辦?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Chesils)時間17年前 (2007/05/21 04:0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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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身為一個潛水不太久的路人 對於J網友抱怨公婆的歷史不是那麼熟悉 只是覺得她的理智保險絲似乎蠻短的 只要是跟公婆有關跟小孩有關的,好像很容易就斷線 像這次吵架只不過是公公打電話來抱怨她不像婚前那麼熱絡 就能吵到要離婚,要上大夜班,要把戶口遷出來 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Anyway,我蠻贊成J網友去找工作的 很明顯她就是在家時間太多,要煩惱的事情不太多 所以才會針對公婆的行為很容易就鑽牛角尖 放大反應 找些別的寄託,分散一下心思 或許可以紓緩一下將公婆視為仇敵的心態 喔,還有如果時間很多,又對遷戶口這件事這麼執著的話 花個幾秒鐘google一下 你就會發現不一定要遷出地的戶口名簿就能辦理 Q3: 我要辦理遷徙登記,但戶長不願將戶口名簿交給我,要怎麼辦? A3: 一、按內政部函釋規定:「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 申請人申請各項戶籍登記,本應提出戶口名簿,如申請人不願 或不便請求戶長提出戶口名簿,戶政事務所仍應告知自行向戶 長索取,如確實無法取得,具明理由,書面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戶政事務所再據以催告。 二、故仍請您先行向戶長索取,如確實無法取得(戶長拒提戶口名簿), 可以書面敘明理由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戶政事務所會催告 該戶長限期提出戶口名簿(催告期限不得少於七日),如經催告戶長仍未 交付者,當事人即可先行辦理遷入登記,戶口名簿則俟機補註。 三、當事人提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遷入地戶口名簿或房屋證明文件 (遷入地為單獨立戶者)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ychbo.gov.tw/root-m08.html (雖然這是桃園楊梅鎮公所的網頁,不過內政部法源應該是一體適用,其他鄉鎮公所 應該也是比照辦理) <路人下臺一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132.235.91

05/21 13:02, , 1F
唉喲話不能講那麼明啦,就是因為現在不能遷戶口也沒經濟
05/21 13:02, 1F

05/21 13:03, , 2F
能力所以暫時不能離婚呀...將來再說將來再說...
05/21 13:03, 2F
文章代碼(AID): #16KAhJar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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