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聊天] 關於一些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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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rafenib (stop and stare)時間17年前 (2008/08/25 11: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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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這些問題確實會蠻困擾拉子情侶 畢竟台灣同志婚姻法遙遙無期. 先就保險部分來說 之前有參加一場類似的座談會. 結論最好的方式是受益人採比例分配. 妳可以寫50%法定受益人 50% xxx(妳的伴). 這樣可以解決死亡證明書的問題 因為家人為了那50%會把死診給保險公司. 妳的伴侶法律上
(還有297個字)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kate (自由人)時間17年前 (2008/08/24 2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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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相當關係的人, 是不能當要保人或是受益人的,. 除非有以下情形.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至於國外結婚的部分,. 因為本國目前還不承認同性之間的婚姻關係,. 故就算在國外結了婚有註冊, 還是不適用於本國的保險法和法
(還有2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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