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同性婚姻與心理健康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lescholar)時間12年前 (2013/10/05 20:2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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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post/132787902 如我之前的文章所述,整體而言非異性戀者的心理健康明顯的比異性戀者差,他們患有心 理疾病和自殺的比例高的多。學術界大抵認為這是歧視的結果。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實證研 究表明制度性的歧視如何影響非異性戀者的心理健康。 過往的研究顯示,婚姻對一個人的身心健康有正面的作用。已婚的人比單身、同居、喪偶 、離婚的人更快樂更健康。這一部分是因為能維持一段長期關係的人本身身心狀況就比較 好,但一部分也是因為婚姻對個人的健康確實有保護的作用(Hope et al. 1999)。婚姻可 以維繫親密關係,而穩定的親密關係對人的身心健康有益。 其實不需要實證研究就可以推估,同性婚姻合法化對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有益。除非你認 為同性戀者的人格特質異於異性戀者(他們約砲嗑藥就會飽了,不需要穩定的親密關係), 或是同性戀關係的本質不同於異性戀關係。而我們知道,目前的學術研究否認上述兩個前 提。所以我們可以推測,異性婚姻對心理健康的保護作用在同性婚姻中也可以適用。 Riggle, Rostosky和Horne(2010)的Psychological Distress, Well-Being, and Legal Recognition in Same-Sex Couple Relationships一文,透過網路徵得美國的LGB受試者 填寫線上問卷,得到2677名年滿18歲且自我認同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者的樣本。他們將樣本 依其親密關係狀態分為四組:單身、約會中但沒有承諾(dating but not committed)、處 在有承諾的關係(in a committed relationship with a same-sex partner)、處在有法 律認可的同性關係(婚姻、民事結合、家務伴侶等)。他們發現處在有法律認可的同性關係 中的人,相較於處在沒有法律認可僅有個人承諾的同性關係中的人,前者自陳的壓力較小 、抑鬱較低、內化的恐同(internalized homophobia)較低,他們也認為自己的生活比較 有意義,這些差異達到統計上顯著。 Hatzenbuehler (2010)的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 on Psychiatric Disorders in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Populations:A Prospective Study一文,使用2001-2002年和2004-2005年兩波的National Epidemiologic Survey on Alcohol and Related Conditions(N=34653),這是一個以美國成年人為母體、使用機率樣 本的縱貫性研究。這個調查以DSM-IV做為診斷心理疾病的依據。他們發現兩波調查間全體 美國人的心理健康都惡化了,但同性戀及雙性戀者(LGB)惡化的比異性戀者更多。他們將 LGB樣本依居住地分為兩類:一類是於2004-2005年間通過州憲修正案禁止同性婚姻的州、 另一類是沒有這類修正的州。他們發現在那些拒絕同性婚姻的州裡,LGB群體的心理健康 惡化的更嚴重。 當然,這份研究觀察到的現象未必來自制度性的歧視,也有來自非制度性的歧視。在美國 ,同性戀是個火熱的政治議題。某些個人和團體致力於發動連署發動公投修改州憲禁止承 認同性關係。為了達成這個目的,他們會登廣告號召大家要來保衛婚姻、教會會動員教眾 一起來對抗罪惡。同性戀者甚至可能會聽見自己的親戚家人鄰居發表對同性戀的看法,比 如說:「我可以包容罪人,但我不能肯定罪惡,就像我不能肯定吸毒是好事一樣」。在這 種環境同性戀的心理健康會惡化並不意外。 Wight,LeBlanc,Badgett (2013,不是我要說嘴,我竟然可以找到那麼熱烘烘的研究可真厲 害)的Same-Sex Legal Marriage and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Findings From the California Health Interview Survey一文,使用2009年的California Health Interview Survey。該調查係以18-70歲的加州人為母體,使用機率抽樣的調查,總樣本 數達到36774人。他們發現處在同性婚姻或registered domestic partnership(加州制度 ,法律效力等同婚姻)的同性戀和雙性戀者,其心理困擾(psychological distress)程度 跟已婚異性戀者的差異未達顯著。兩者的心理健康都優於未婚的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但 自認為同性戀或雙性戀的未婚者其心理健康比未婚的異性戀者更差。 當然,以上資料只是在說明同性婚姻可以改善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不代表一通過同性婚 姻就可以使他們的心理健康變的跟異性戀者完全一樣,畢竟針對同性戀的偏見和歧視不可 能一夕消失。 1989年,丹麥制定了註冊伴侶(registreret partnerskab)制度,使同性伴侶可以享有和 異性婚姻幾乎完全相等的法律效果。但Mathy,Cochran等人(2009)的研究發現締結註冊伴 侶關係的男性自殺率遠高過其他男性(這個結果在女性上未達統計上顯著)。 Balsam等人(2008)對美國佛蒙特州同性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研究也發現,即使同性 民事結合的法律效果等同婚姻,民事結合中的同性伴侶自原生家庭獲得的支持低於他們異 性戀已婚的兄弟姊妹。 許多人認為,同性戀運動只是在追求某種「政治正確」(以諷刺的用法),同性戀者只是看 別人有什麼、自己也要有才甘心。支持同性戀運動的異性戀者也只是想要藉此表現自己好 像很有同情心很「進步」。 但就我個人而言,同性戀議題首先是個道德問題,我不認為道德等於社會風俗。我考慮的 是一個制度、一種價值觀到底保護了什麼、傷害了誰。許多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會說:「同 性婚姻是道德問題」,我非常同意這句話。禁止同性婚姻傷害了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這 的確是道德問題。 --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 我的部落格:lescholar-關於同性戀的學術研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16.219

10/05 22:13, , 1F
推道德不等於社會風俗 這個問題我糾結了很久
10/05 22:13, 1F

10/06 09:57, , 2F
推~
10/06 09:57, 2F
文章代碼(AID): #1IK0KwCT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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