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情] 蕭美琴立委力挺多元成家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padparadscha (沒有叛逆期的小孩ov 23 0)時間12年前 (2013/09/03 18:15)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 7人參與討論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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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dparadscha (沒有叛逆期的小孩ov 23 0) 看板: gay
標題: [心情] 蕭美琴立委力挺多元成家
時間: Tue Sep 3 18:14:01 2013
http://tinyurl.com/l26jkd7
取自蕭美琴委員的FB 內容如下:
最近辦公室接到許多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電話, 我尊重這些意見的表達,
但我的態度是, 我認為我們社會應該學習尊重跟包容不同性傾向的人, 以及
他們的基本權益. 對於宗教的教義, 也有許多教會有新的解讀與詮釋, 像我
以前在美國所屬的教會UCC, 以及在台灣的一部分牧師, 也能在神的愛與包容中
給予同性婚姻祝福. 我希望台灣社會是多元而進步的, 也相信更多的包容能讓
社會更和諧. 無論性傾向, 讓相愛的人能被祝福與接納, 也是幸福的一件事.
ㄧㄧㄧㄧ分隔線ㄧㄧㄧㄧ
他們支持我們會遇到外界很多反對壓力,希望當他們支持的時候我們也能表達支持!
不要讓他們覺得只有反對的聲音,讓他們知道有更多人是支持的!
如果有人真的也想打電話去立委辦公室,可以參考以下選擇:
去年有7位立委共同提出「民法第972, 973, 980條修正草案」,提案人分別是尤美女
、蕭美琴、鄭麗君、林淑芬、吳秉叡、林佳龍、黃文玲。 另外伴侶盟的草案九月要送
進立法院,如果一讀後預計會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委員名單是:(民)尤美女、
柯建銘、潘孟安、吳宜臻、(國)廖正井、呂學樟、潘維剛、洪秀柱、謝國樑、賴士葆、
林鴻池、王惠美、顏寬恒。 這13位委員中,賴士葆曾在2006年提案反對蕭美琴版本的
「同性婚姻法」,謝國樑亦為反對連署人。
另外也希望想反對的朋友們也想想需要伴法法的朋友們的需求,他們也跟你一樣需要
成家的權利。伴侶法的通過完全不影響你想結婚的權益,想結婚的人依然可選擇你要
的婚姻。但是我想「逼迫想成家的人僅能選擇婚姻」是不義的,並不是每個人都想和
異性戀愛成家所以我們不能限定只有異性婚姻,更不是每個人都想用愛情成家走入婚姻
所以不適用婚姻的人也需要伴侶制度或多人家屬,想想自己也想想跟你不同的人,這才
是身為同志的我們生命交導我們的尊重。我並不是強迫你支持,只是可以不要反對嗎?
因為你所反對的是屬於他人的自由和權益,我想沒有人有資格去反對僅屬於他人的權益。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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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虛無飄渺容易從指縫間溜走
所以需要拿鑽石戒指堵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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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2.171.19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adparadscha (115.82.171.194), 時間: 09/03/2013 1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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