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只是想留份紀念,然後好好放下。
關於在拉版發文,以及一發便是自己的故事這件事,我其實猶豫很久。
害怕著若是被認出來怎麼辦,又想就算被認出來又怎樣?大概也不會再見面了。
就這樣子反反複復、反反覆覆、反反覆覆。
考慮至今,決定還是就說吧,說完了,就好好地全部放下。
所以說,
懵懂/恐同/認同/朋友/家人/les/BG/bi
文長注意,雷者請自行左轉。
國小時我是個野孩子,但很乖。
在學校上課講話打架鬧事,尤其和男生,可是一放學便會回家看書做功課,
成績一直保持在班上前六名。
你可能會覺得SO WHAT?我只是想說,大概我從小就是個矛盾體。
我曾經欺負過班上一個女同學,現在想起來,仍是對她感到非常抱歉。
當時的情形為何我已經忘了,或者該說是不敢去回想。
總之重點在於,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喜歡她還是討厭她。
可能像是很多人說的,因為喜歡,想吸引她注意,但不知道怎麼做才會用這種爛方法。
不過我覺得我做得很過份,所以搞不懂究竟是喜歡還討厭,有的只是滿滿的愧疚。
小五時,我從家裡翻出一本《我們是女同性戀》,到現在都還是很好奇為什麼家裡會
有這本書,而我媽一定很後悔沒把它收起來。
我看得津津有味,縱然裡頭有點18禁還是翻到完,接著便蹦蹦跳跳跑去問我媽:「如果我
是同性戀你會怎樣嗎?」
記得我媽她不鹹不淡地回:「關我什麼事,反正不是我就好了。」
我沒想太多,權當她不在意。
但那時我只是問問,並不覺得自己是。
升上國中才開學不久,就和後座的同學因為5566這個共同話題聊開,繼而成為朋友。
在認為我們差不多混熟後我拿了同樣的問題問她:「如果我喜歡女生妳覺得怎樣?」
結果她有些厭惡地答:「很噁心。」
僅僅這三個字,卻讓我當場僵直在那,我不曉得原來同性戀是件噁心的事,我一直以為
最多就是跟自己不一樣而已。
最後才在掩飾自己情緒的情況下低聲說:「我只是問問。」
我認為這話題大概就此結束了,沒想到她居然還又補上一句:「那就好,如果妳是同性
戀我會跟妳絕交。」
沒有說話,心裡卻大受打擊,好幾年來我覺得本就該如此的想法會被她這般大力排斥。
那時候我還沒意會到也許我喜歡女生,甚至被影響似開始討厭起同性戀。
對,國一時我叫自己恐同。
以及,我喜歡上別校的一個男生,很喜歡很喜歡,喜歡到我認為那就是愛,就算他有女
朋友。
而我沒作多想地告白了,當然他沒答應,可我成了好一陣子的類小三。
就稱他為Y吧。
我和Y沒在一起沒說愛、沒牽手沒擁抱沒接吻,但我瞞著我媽偷偷和Y一起去其它縣市溜
達被別人當成情侶時Y也沒否認。
且每當有人問起時我會說對啊我喜歡Y,即使明白自己實在犯賤得很,但沒辦法,我就是
覺得很快樂。
國二時在補習班認識了個T,巧的是她是我小一小二的同班同學,我才知道T大概是什麼
樣子,之前看書都理解不來覺得好抽象。
R。
那時候R有個女朋友,學校同班,也和我們一個補習班,所以總是同進同出,還有位女同
學,後來我和她成為像家人般的朋友。
S。
差點忘了,Y也和她們是同班同學,於是我莫名就和他們班熟起來,甚至參加過他們班的
同學會。
我和S聊過她們的事,她說,雖然無法接受,但因為是朋友,也只好那樣了。
我才懂原來那個朋友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有這種想法的人。
也是那時起,我清楚了我不過是在跟著別人逼迫自己去討厭。
國三畢業,Y也和他女朋友分手,他問我要不要和他在一起,我在考慮許久後還是拒絕了。
只要一想到交往後可能要和他進行(?)情侶間會發生的各種行為我就沒來由的感到害怕。
很害怕。
然後我們斷了音訊。
高中,住宿。
誰想得到我竟和R在開學不久後被排進同間寢室,只能說世界真小。
有點累還是先TBC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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