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2 + 1 的優閒生活(二)
Alice Russell的歌曲在房間迴盪,輕啜著有名的奶烙布丁,這是上星期馨說想吃叫
小芹放假去排的,每人限購兩盒,可憐的小芹在大太陽底下整整站了一個多小時,馨一個
下午就快要吃光了,小芹連一口都沒吃到呢,這是最後的兩個。
『要不要留一個給小芹阿?我們兩個吃這個就好,他排這麼辛苦,一口都沒吃到。』我
問到。
「有阿!他有吃到阿!」馨一副要找人打架的樣子。
『有嗎?我怎麼沒印象』我狐疑到。
「上次我不小心掉地上,就有給他吃啦!」馨說完自己也噗哧的笑了出來,那模樣可愛
透了,讓人覺得無論她做甚麼都不要緊,我想小芹應該有同樣的感覺,才會這樣死心塌地
為她付出。
『他又不是狗!』我笑罵到,畢竟還是要管管她,不然將來可不得了。
忽然間音樂聲響起,是馨的手機。
「喂~拔喔?」是馨的家人打來的。「我在房間阿,怎麼了?」
「吼~就跟你說我不喜歡那個男的。」看來是在說上次的相親對象。
「沒有為什麼阿!就是不喜歡。」馨嘟起小嘴說到。
「醫生又怎麼樣!還不是一大堆花心的,要不然就忙得要死,根本沒時間陪我!」
「我哪有挑三揀四!我只是現在不想交男朋友而已,不行嗎?」
「我跟你說過多少次,誰規定一定要結婚?我朋友沒結婚的一大堆,小瑛阿姨不是也
沒結婚,她還不是過得很好。」馨越講越不耐煩。
「我不要啦!就算你約了我也不去!再見!」馨氣得掛了電話。
唉,看來事情不好處理了,馨的父母觀念很傳統,始終無法接受我們的關係,雖然她
早就騙父母說我們已經分手,之前也替她安排過幾次相親,但馨跟他們說感情的事情不能
勉強,一開始他們也由著她。
可是眼看著今年就滿三十歲了,他們更是急切的想替馨找對象,馨的家人幾乎每兩三
天就會打給他,不是爸爸打就是媽媽打,馨每次接完電話心情都很不好。
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安慰她,因為我自己也不好受,不只一次的想去動變性手術,
但我媽雖然接受我喜歡女生,卻極力反對那種不自然的手術,也不想把好好一個女兒變成
男人,所以我只好作罷。
我摟著馨,輕輕地摸著她的秀髮,輕聲地說:「寶貝,不要焦急,我們一定會想
出一個解決的辦法的。」
「怎麼解決?要是能解決早就解決了!我還會這麼煩嗎?」馨心情不好的時候講話也
口不擇言起來。「還是你要我隨便找個男生結婚?」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們可以去找男生的好朋友或是甲假幫我們這個忙阿!」
我耐著性子說道。
「就算真的被你找到好了,我還要帶他回去給父母看,還要假裝跟他很親密,過年過
節怎麼辦?對方也有伴侶總不可能都去我家吧?還有我媽來看我如果發現我們沒住在一起
,我要怎麼解釋?」馨氣急敗壞的道。
「那怎麼辦?跟你住在一起的就有我啊!」回完這句話後我突然感覺好像有點語病。
「只有你….對了!還有小芹阿!」馨突然像發現新大陸似的開心的說道。
「怎麼可能,小芹他太女生了啦!」我否決他提議。
「我們可以叫他剪短髮,學男生說話啊!」馨說。
「他會願意嗎?他頭髮留了好幾年了耶。」我問到。
「哪輪的到他說不願意!」馨強勢地道。
「好吧!就算他願意好了,我也不接受你跟他結婚。」我賭氣到。
「唉唷~達令,你怎麼這麼可愛,我又不可能真的跟他結婚,只是要他配合我應付我爸
媽而已,我還是只愛你,他還是我們的傭人阿!」馨好言道。
「那你們會不會….就是….那個?」我試探地問道。
「哈哈哈!」好像我說了很好笑的笑話一樣,馨大笑著說「怎麼可能阿!你都說我把他
當狗了,人跟狗怎麼可能會做那種事!而且小芹那種我還真的一點感覺都沒有,人家只喜
歡跟妳嘛!如果他敢多看我一眼,妳就幫我揍扁他!」
「可是,如果他…..假戲真做,自以為自己是妳老公呢?」我還是有疑問。
「恩…我想想喔」馨很認真地思考著。
「這樣好了,結婚登記前先叫他簽離婚協議書,我們請證人簽名,寫好以後就放在妳那
裏」馨補充道「我答應妳,如果妳覺得任何不舒服,不管怎麼樣我就馬上跟他離婚,反正
又沒人規定結婚後多久才能離婚。這樣好不好?」
「嗯…」這回換我認真考慮這件事情的可能性,以這一年來的觀察,小芹對我們可說是
忠心耿耿,對馨跟我都照顧得無微不至,也非常聽話溫馴,如果這樣做能讓馨不用再煩惱
相親的問題,似乎也是我可以接受的方法。
至於小芹的意願,應該是不用擔心,單單就配偶欄上寫著馨的名字,他就該感激的痛
哭流涕了,雖然他這輩子可能連馨的手都摸不到,呵。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考慮。」我下了決定。
「耶~親愛的你最好了!」馨開心地親了我好幾下,我不由得有點飄飄欲仙。
於是我們把小芹找來,跟他說了這件事情,他滿口答應,但我們要他用一天時間認真
思考後再給我們答案。
隔天小芹果然沒讓我們失望,除了表明這是他無上的榮幸外,還主動提議在離婚協議
書裡面加註:一旦離婚,他必須三天內搬走,並且每個月薪水的二分之一必須當作付給馨
的贍養費,直到馨和我或我們的繼承人都不在為止。
當然,離婚以前,就算只是名義上的丈夫,理所當然的他也要全力負擔馨的花費。為
了補償我名分上的損失,他每個月的薪水都會直接匯到我的戶頭,由我來管理,一部分存
我跟馨出國玩的旅遊基金,一部分是我跟馨的保險和投資基金,剩下的才會當作生活費。
我跟他說,原則上除非馨的家裡要求,否則他們不會舉行婚禮,只會去戶政機關辦理
登記。但我跟馨可能會在幾位好友的見證下,自己辦一個小型的婚禮,那時候會允許他出
席當伴娘,當我跟馨接吻完之後,他要在神和所有人的見證下發誓,一輩子都會以我跟馨
的快樂為優先,當我們的傭人,絕對不會把自己真的當成馨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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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practice 來自: 220.132.234.97 (04/0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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