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情殺新聞的運動意義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人家會害羞 (拉板匿名ID))時間13年前 (2012/12/02 16:00), 編輯推噓5(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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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發生了兩起故事劇情相似的女同情殺新聞,分別是10月7日被拉板嬉稱 「梅蘭菊竹」打麻將(聯合報3則,蘋果引述1則),與11月27日蕃薯藤新聞。 事近一個月餘內,兩則敘事內容都有些共同點。第一,都是圈內人際關係與 物質扶持重疊。第二,都是前來投靠的人又看上人際圈其中一人「水性楊花」 引起人際內所有人共憤,引發殺機,最後悲劇上新聞。 一般社會反應就不提了,請參考八卦板。 我比較在意是對殺情新聞,圈內的反應: 1. 狗屎,又故意報導女同負面新聞獵奇。   異性戀也一堆殺情啊,怎麼沒加個異性戀? (情緒指數:75~95%) 2. 強調不論異性戀或同性戀,被背叛的痛苦「都是相同的」。 歧視仍舊存在,女同志在社會中的正當與形象「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在報章媒體中營造女同志正向形象是正在努力的。但我認為,女同社群與運動 圈內對於情殺新聞固定的反感情緒與反應模式,可能會看不見我認為在這幾則 情殺新聞敘事中反映的現實,其中是包含了某種類型的底層存在、與其運動意義。 「梅蘭菊竹」案例中最後遇害的匿名「小憐」,因為「離家」後缺乏物質支持, 才於網路認識的已分手前任「小梅」尋求物質投靠。年輕與離家,這些都是青 少女同志常見的狀況。青少女沒有經濟基礎,但又因同志因素與原生家庭疏離、 甚至離家。經濟因素的背景,很難說不是和青少女同志的社會處境有關。 或許也附帶了一些因素--軟爛。也許你會說:縱使她年輕離家,但也能在飲 料店打工ㄚ。我16歲就在飲料店打工了,還不是活得好好的。自己的經濟要自 己負責。沒錯,固然「軟爛」是個人問題,固然異性戀也有軟爛、同性戀的軟 爛並不具特殊性。但某些情況下,同志身份、社會因導致的對自我負面預期、 情感受挫或情感浮木的不穩定,也可能和這個軟爛作為結果,有所關連。甚至 軟爛的T與軟爛的婆,其處境和建構也有所差異。軟爛時,所能運用的人際支 持資源與方式,也有所不同。 第二,不論是「梅蘭菊竹」或11月27日這起,敘事中的被投靠者,都是有一天 忽然接起手機,是某任前任女友打來,說她沒有依靠了、希望代為尋求暫時的 物質依靠。而這兩位被依托者,都很有愛情前緣與義氣的、拿起手機,運用自 己的圈內人際關係,替這位缺乏物質依靠的前任女友,安排了新的暫時物質託所。 可以這樣說--這很感人,不是嗎?這是某種版本的現實底層中、但實質地發 揮即時效力的圈內人際圈與扶持圈,不論是在前女友關係、朋友關係、朋友的 朋友,不論是在情感或物質上。 第三,兩起故事的「殺機」,都是起因自這位物質投靠者又"已經是投靠別人的 但又自己不檢點"地又看上了同掛中另外某一人。沒錯,賤至如此,是任誰也會 想罵醒她兩巴掌(但女同不正是在哪都會就近找尋喜歡與心靈依靠對象的人嗎囧)。 沒錯,不管什麼事,鬧出人命上新聞了總是不太好。但這議題也反映出了同女 圈的社會處境--同女在社會下的人際貧乏。要碼是圈子太小、同質性太高 「換妻俱樂部」(早期網路時代之前的組織或社團也有這現象),要碼是「自 己的伴就是圈子,圈子就是自己的伴」,沒有伴侶與外的人際關係。要碼融入 異性戀社會中過日子,孤伶一個人。女同被迫要碼只能自己和伴、要碼圈子同 質性太高引發複雜的人際情怨,大方向來說也和社會處境導致女同的社會孤立 有關。 (唉說真的,有點人際圈的人,手機裡不都一堆「我的前任A B」、我的現任的 前任A B、我的前任的現任....這種人際關係嗎囧。整個圈內人際圈的相識與扶 持,有時不正建立在這類姻緣的人際網絡上。) 總地來說,固然情殺新聞「是個案」,我們總期待成功人士上媒體分享自己一 路走來的心路歷程(高薪,貌美帥氣,有穩定伴侶),而不願有任何「不好的」 上新聞,加深社會對女同刻板負面印象。 這些獵奇新聞,也的的確確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比方媽媽看到新聞就很緊張 地打電話來說「妳看,是不是妳們女同都很容易情殺啊?啊你要小心一點」%%##....。 同學,職場,這些新聞上鏡時,總是生活中的我們要面對的機會,不勝其擾。 但我認為,對負面新聞的排除與切割,可能會讓我們失去看到這些現實境遇的 機會,其中部份是和女同的社會處境有關的,並且離我們這些「大學女同圈」、 熟悉運動語言的我們這世界,可能是很遙遠的。這些世界包括:生活圈的社會 底層(包括經濟與文化上)、較少能接觸到運動的,但卻實質地實踐了女同人 際圈生活實踐,的這些人。 而只留下一種形象: 月薪3萬有穩定工作(嗯,這點在拉板自介文中也很熱門)、 一對一伴侶關係,築巢、養貓、去遊行。沒了。 情殺新聞雖然是負面示範,但其中也突顯了女同的多種社會處境,包括物質條 件、與原生家庭關係、人際圈的孤立與同質等。並且這些非個人主義(不以什 麼事都靠自己、什麼事都有經濟穩定就搞定)的圈內扶持圈,在物質與人際上 所發揮的支持性實際效益,也讓我們看到在高經濟條件一對一伴侶關係以外的 可能與現實存在,呼應了伴侶法的訴求。她們都是存在的,只是我們看不到。 附註:10月7日聯合報三則報導,經圈內運動抗議後,已全部撤架。 -- 此為拉板公用匿名ID ●● ●● 歡迎大家將自己想說的話寄站內信 ●● ●● _ _ShyLes,並註明是否要在文 _ ) _ " 附上自己的真實ID人◥___ ˙ ︶ \ ︶ \ 未經同意轉錄此篇文章會被處永久水桶 ︶ \ ︶ \ ψmk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94

12/02 17:44, , 1F
那兩篇不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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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8:56, , 2F
我也以為是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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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9:15, , 3F
推原po分析現象背後的成因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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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 我覺得無論是恐同或反恐同者 都忘記思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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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該反同? 又為什麼不該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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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只是盲目從眾(反同者跟隨社會大眾 反恐同者跟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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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所提倡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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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0:07, , 8F
我覺得好奇怪 壹週刊當時的專題報導 跟報紙報導的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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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挖掘的事實 是受害者一直供應金錢 存款都被她們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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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可能是沒錢了或者有一點想離開 結果就被冠莫須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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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0:10, , 11F
被集體凌虐 受害者完全沒有從加害者那邊得到過任何經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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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介意:是怎樣的情況能讓人有辦法痛下殺手?(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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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就太單純了吧 報導中寫她有男友或者曾經有男友 我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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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個性傾向哪個性別,痛下殺手的人都好可怕(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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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些加害者的關係 比較著重在女生間的小團體而非感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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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個報導之後的感覺...我想如果只有一人犯案一定不至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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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同儕力量的加持 造成小團體裡面達成了畸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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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伴壯膽加上在旁邊妳一言我一語的煽動和分擔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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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妳不動手的話 就表示妳在幫她說話 妳跟她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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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的恐懼壓力下 能不跟著動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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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這位po文者的分析 不過以這個案子來說 更值得深思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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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環境混亂封閉的女同處境這麼單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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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個人都有過 在團體裡面 明知不妥但被箝制著作不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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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以免被討厭或者被當成下一個靶子吧...這案子實在很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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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0:54, , 25F
可是會被那樣的團體牽制,恐怕也跟生活圈太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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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離不開這個團體,所以即使明知不妥,還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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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14, , 27F
所謂去污名不是與污名切割,而是擁抱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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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1:29, , 28F
並非全部同意 但謝謝原PO提出不同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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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4:45,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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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kmgpw_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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