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同志文學在台灣 映照同運坎坷
以下一點妄言,大家討論討論。<(^_^)>
雖然會喜歡看,但我對同志文學不算了解,看得也不多;許多眾人稱好、得獎多、聲名大
噪的同志文學作品,《荒人手記》、《蒙馬特遺書》及《鱷魚手記》(邱妙津的文字很美
但我笨看不懂 > <)、《男婚男嫁》等,我看完也沒有什麼感覺,個人水準不夠。Orz
「寫作蔚為風潮」,但感覺有點一窩蜂了,這一屆聯合報文學小說獎開出來,評審就提到
「本次投稿中,同志書寫之作不再像前幾年那樣多了」、「不要因為(首獎作品)是同性
戀主題就先有成見,請看它的好」…之類。
的確,前一陣子好像什麼東西跟同/雙性戀扯上一點曖昧就能造成話題和商機,至於是否
有其他(尤其是對同/異性戀族群的)不良效應就似乎沒那麼多人在乎了。
(雖然,我更討厭人家一被指和同/雙性戀沾上邊就苦著臉拚命嚴辭否認,好像我們是在
說他/她做奸犯科似的。)← 真正做奸犯科還比較容易被人接受?
在很多地方,同性戀已不再是禁忌,甚至可以是主流、是提升話題性、能見度和得獎可能
的保證;但是在變成潮流、人氣上升的同時,雖然整體數量增加就更可能淘出更多黃金,
卻總會使我覺得偶爾會有點「再寫也是那樣」的厭乏感,做為文學作品來讀,似乎其中感
情和所用文字,都越來越讓我覺得沒有多少可讀性。
此外,似乎在一個不以同性戀/非異性戀為主要題材的故事裡加入一點同志角色也越來越
能讓人接受(電影也常有),但我是認為在這類作品中,因為更會讓人「不知不覺」地接
受同志角色之存在,這角色的描寫才更重要;以前的喜劇最愛拿「娘娘腔」或「男人婆」
開玩笑,好像在教人家說,看到這些「怪胎」就是該去排擠或等著看笑話。
既做為文學作品,則我認為批評難免,或許不一定要馬上想到「因為性向」,當然對作者
的尊重也是需要的。(順便一說,井上雄彥在《灌籃高手》單行本 31 集末頁也說,當年
編輯告訴他「在這一行裡運動題材可能不會太順利」之類的;這部作品畫了六年,現在累
積賣出超過一億本、運動漫畫已經滿街都是,連抄襲都有錢賺。一▽一)
不才沒有讀過陳雪的作品,我用《逆女》為例發表一點拙見。記得在書前、序言吧,看到
過「天使並不是因為缺乏母愛才喜歡女生、不是因為父親軟弱才對男生沒信心」等字眼,
不過我真覺得「就是這樣」,不是否定她的同性戀傾向,只是若有人發表以上這種意見/
批評,我覺得也算一種想法,無可厚非。
(以上是憑印象寫的,也許錯了,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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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們是活在危險年代的一對戀人
有時他們會讓你覺得愛是一種罪行
但未曾經過奮鬥得來的都不值一顧
你必須用力把黑暗踢到有日光流出
─ 布魯士.柯克本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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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olove 來自: 61.231.157.96 (09/3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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