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 [男體寫真案一審宣判記者會] 朱偉誠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06/30 03:1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晶晶 ※ 6/1起歡迎大家到新開幕的晶晶書庫折一隻紙鶴 ※ 或到http://gsrat.net/留言給阿哲打氣! 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一審宣判 記者會 朱偉誠發言稿 20050601 ◎ 朱偉誠(台大外文系助理教授) 我覺得這個案件很明顯就是一個司法迫害同志的事件,基本的用意是 在警告同志不要太囂張。然而這是一種象徵式的處罰,而非在實際上 要禁絕所有相關的書籍圖片,不然將無法理解,為何在網路上可以輕 易獲得一大堆更不符合主流規範的東西,那為什麼還要去起訴晶晶銷 售這些書刊,它的目的顯然是要用某種警告的方式來叫大家有所收斂 。但這絲毫並不減損這個事件的糟糕,或者從現代施政的觀點來說, 毋寧還更為糟糕,因為這個政府顯然也知道讓人們接觸這些圖片書籍 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卻還是要從主流意識形態的觀點來加以象徵式的 打壓,尤其是要處罰敢為之出頭的人或機構,如晶晶和阿哲,又如之 前因為人獸交事件遭到起訴的何春蕤教授,也無非是這樣。 這讓我想到,其實類似的事情之前就有,譬如最近陳俊志的新片《無 偶之家,往事之城》之中拍攝到的一個故事,也就是之前在AG事件 中遭到很大損失的、一對同志伴侶的例子,他們是AG的股東之一, 也是我相識的朋友,所以我知道他們在此之前就已經陸陸續續地透過 開設一些商業空間來為同志開闢空間,算是很早為同志奉獻的人,然 而大家知道他們也是被人運用司法的途徑加以迫害,讓他倒店關門以 致投資血本無歸,最後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其中一位甚至後來就過世 了,令人感到義憤與十分的不忍。 所以透過宣傳與新聞的發布,在國外大家都以為台灣的同志人權有多 進步,譬如我們可以結婚甚至於還有領養權等等,但實際的情況是, 台灣的同志在我們社會上仍然遭到各式各樣的懲罰跟迫害,譬如轟趴 事件以及因為網路援交或自拍名義遭到警方非法起訴的案例就是最普 遍的情況。 所以在社會偏見以外,司法迫害已經成為台灣同志現階段所面臨的最 大課題,因為就以晶晶被判散佈「猥褻」出版品的法條依據而言,其 荒謬與不公就在於,從異性戀的眼光來看,同志的所有行為哪有不是 「猥褻」的呢? 但是晶晶這個案子所牽涉的卻又不完全只限於同志而已,因為禁止散 佈猥褻「出版品」是多麼荒謬的一個規定啊,就算在一個性方面保守 的國家中若干性行為被視為違法,但是性「幻想」又犯了什麼罪呢? 這其實就是以往台灣在爭取政治言論自由時要求廢除刑法100條「 言論叛國」的道理,因為難道連主張與現狀不同的自由權利都沒有嗎 ?所以就算是性道德緊縮,也不應該去迫害人內心的想法與言論的自 由。 所以我覺得晶晶這個案子除了要繼續上訴之外,基本上我們更要要求 廢除刑法235條有關猥褻出版品的相關規定,因為這牽涉到一個更 大的戰鬥,就是近來保守社團聯合政府所展開的一連串反挫的舉動, 包括這陣子關於「圖書分級」的限制,都代表了台灣解嚴以來啟蒙開 明的社會氛圍到最近已經有了反向的變化,而社會上新的保守力量透 過政府機器與公權力,已經一步步地在緊縮台灣社會與個人的自由空 間,而受到侵害的,不僅是同志或是其他弱勢社群,更是我們作為一 個公民最基本的一些權利,譬如言論自由,所以大家都必須要密切關 注相關事件發展的方向,並且採取更主動積極的戰鬥態度,才能夠遏 阻反動的走向,以確保過去辛苦奮鬥得來不易的成果,甚至於繼續向 前推進。 ※ 編輯: parei 來自: 218.170.63.120 (06/30 03:21)

211.75.101.214 06/30, , 1F
借轉 謝謝^^
211.75.101.214 06/30, 1F
文章代碼(AID): #12mlEP2E (lesbian)
文章代碼(AID): #12mlEP2E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