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地區同性戀者婚姻是否應予合法化?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四十歲的那一年)時間25年前 (2000/03/15 12:3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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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1223 (一見你就有好心情)》之銘言: : ※ 引述《ytp (跟孤雛淚長期抗戰)》之銘言: : : 餓死抬頭.. : : 這是我們班辯論賽的題目 : : 因為不了解各位對這種事情的看法 : 我不是同性戀者... : 但基本上我是持支持合法化的態度的... : 因為我覺得同性戀者的愛也是一種愛...跟異性戀也什麼兩樣... : 所以當然可以合法化嚕~ : 不過由於國內尚民風保守... 所以一時之間要合法化也挺難的... : 若急著立法,反而會加重了國人對同性戀者的排斥感... : 立法這一條路可是非常艱辛..須要時間的... 其實這個題目很好打吧!..... 尤其時反方 反對更好打..... 但我說的不是一昧的去反對或抹黑同志.... 而是用一種 正方所說的一切的正確.... 同志確實存在社會並且與人無害 優秀等等.... 但開放合法化卻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社會的接受度.... 試想 在從前是屬於『地方日動說』時 如果你說地球是圓的 是繞這太陽轉的.... 可是會被關到大牢裡 甚至處死ㄟ.... 所以 在民風還無法完全接受同志的這個時代 貿然進行同志婚姻的合法化 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和不公平的待遇..... 所以有就只有等到太空人出外太空... 拍出了證據 才證實了『地圓地動說』 也只有等到那天 同性的愛情不在是世俗所不允許 甚至是件平常普通的事實.... 婚姻也就自然合法化了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ind.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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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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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upnAV00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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