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gay ]
討論串[請益] 要求未來男友先驗愛滋才能做愛會很過分嗎?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fyy (前往游泳池逃難)時間15年前 (2010/07/30 02:4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裡的描述可能有人會誤解,補充說明一下. hiv篩檢,有「空窗期」三個月的限制,. 也就是說,最後一次危險行為開始算起滿三個月,. 才能檢驗出那一次行為是否感染. 如果是要討論篩檢的適合時間. 看的是「空窗期」. 而所謂的「潛伏期」,指的是:感染之後到發病這段期間. 也就是說,萬一感染了hiv,只要
(還有405個字)

推噓7(7推 0噓 29→)留言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80385 (Mr.D)時間15年前 (2010/07/29 18:3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驗愛滋的要求並不過分。」. 當你們彼此都願意好好認真走下去時,. 這樣的要求我覺得是必要的。. 當彼此都為對方的安全作為優先考量,. 如果你是真的愛對方,. 將對方擺在第一位是很重要的。. 是為了愛對方所以才要求要驗,. 而不是,單單為了自己的考量。. 如果都只考慮自己,那何必要交往?. 那就自己
(還有26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