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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心目中分手最爛的理由前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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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向來認為喜歡或愛是一種感覺,. 遵循新感覺派的精神與理念,感覺. 至上,即直覺論,就是高度的精神. 性。天地萬物存在於自己的主觀之. 內,以這種心理狀態去觀察去體會. ,強調的是主觀力量,萬物之內滲. 透了主觀,萬物才有精神,用直覺. 用瞬間感受,表現主觀感受,對喜. 歡與愛鋪設出一
(還有2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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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我沒這麼說. 我的意思也不是這樣. 不會有人一開始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 就要跟對方是生命共同體的(笑). 除非有足夠的訊息. 讓他知道他們兩個有這樣的可能. 何況這個圈子. 常常就是跟認識沒多久的陌生人在一起. 哪能夠一開始就要自己變成跟他生命共同體. 那是很荒謬的. 這是你對[感覺]
(還有99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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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 不但是分手最爛的理由. 也是跟別人在一起最GY的理由. 憑感覺跟別人在一起的人. 最後也多半因為感覺沒有了而分手. 但感覺到底是甚麼鬼?. 心動?. 心動於甚麼?. 外表?. 個性?. 內涵?. 他怎樣對你?. 打扮?. 一種時機來到就有的fu?. 也許是其中一種. 也許每一種都有. 每
(還有12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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