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哪裡只是「表達不當」?-為什麼同志要ꐠ…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天氣變涼了)時間16年前 (2010/03/03 09:48),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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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前行政院人權委員) 台北市教育局發給全市各中小學一紙公文,要求「加強督導社團活動,防止假 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 。」引發同志團體不滿,群情激憤的同志立刻發起【一人一信給台北市長抗議 行動】。 教育局聞訊改發新聞稿,強調只是「公文表達不夠清楚」。這樣的說法無法平 息眾怒,各團體仍串連到台北市政府抗議,許多團體和個人紛紛加入連署表達 憤怒與抗議。 這次參與抗議或是連署行動的團體和個人非常多,包括了:關心性別、同志平 權的團體,還有關注社會及人權議題的團體,短短幾天,將近90個團體、一千 多位個人會站出來連署表達抗議,代表此事的嚴重性。 在個人連署的名單中,還看到了同志的母親、學校從事第一線教育的老師,他 們擔心這種行政命令等於是官員帶頭歧視,會讓她的孩子遭到歧視,會讓他們 的學生被惡意對待,而施暴者卻因此更有正當性。性別友善的老師,更擔心辛 苦教育學生尊重多元、建立性別友善校園的努力化為烏有。 公文(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官員豈能率爾為之?哪裡只是「表達不夠清楚 」?這樣的公文,很可能被討厭同志的學校行政人員拿來作為掃蕩、禁制同志 活動的合法令箭。 同性戀不是瘟疫,並不會傳染;性傾向不是偏差行為,哪裡是因為別人「誘導 」就改變?同志社團也不是詐騙集團,何以需要被「防止」? 「青少年性傾向未定論」建立在對同志的無知和歧視,漠視了同志學生的存在, 這樣的說法只會讓校園中缺少支持網絡、徬徨的青少年、青少女同志更加迷惘 、孤立。 這種「青少年性傾向未定論」的質疑,從不曾用於對待異性戀學生,卻只用來 反對同性戀學生存在、同性交友的正當性,不平等的差別待遇,不折不扣就是 一種對同志學生的歧視。難道我們的教育理念已經不再信奉平等與尊重多元的 價值? 這樣的公文,代表官員、民代對於同志的不了解,對校園同志學生被欺負、被 孤立的處境全然地漠視、或是不知情。無法保障弱勢學生免於被歧視,是教育 局官員的無知、無能,進一步發出公文助長歧視歪風,則是知法違法,這樣的 官員難道不應該下台? 人權只是一個理念,要經過許多人的努力,才透過性平法這樣的法律,具體保障 校園中的性少數弱勢學生。性平法只是畫出一條基本保障的最低標準線,讓我 們的校園拒絕成為性別歧視的劊子手,而今,教育局、民政局官員,還有民政 委員的市議員,卻連這條線都逾越了!這樣的行徑應該被嚴厲譴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4.194 gofyy: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3/03 09:50 gofyy:轉錄至看板 bi-sexual 03/03 09:51 gofyy:轉錄至看板 transgender 03/03 09:51

03/03 10:03, , 1F
沒關係,年底來補刀...選票很多嘛
03/03 10:03, 1F

03/03 10:31, , 2F
不過台北市....似乎躺著選都會是某個顏色
03/03 10:31, 2F

03/03 13:31, , 3F
這種事很嚴重的. 公文不是嘴炮 可能當成校長考績指標
03/03 13:31, 3F

03/03 13:39, , 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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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4, , 5F
....被誘導成同性戀.....(好像沒人誘導我 這可以誘導的嗎?)
03/03 13:44, 5F

03/03 16:40, , 6F
李慶元不是台北市的 是台北縣市議員
03/03 16:40, 6F

03/03 19:47, , 7F
我是被帥哥誘導的QQ
03/03 19:47, 7F

03/04 01:04, , 8F
為何不叫教育局健康教育別教了?~青少年跟性與慾都無關。
03/04 01:04, 8F
文章代碼(AID): #1BZR_yZk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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