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同志神學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生まれて、よかったね)時間18年前 (2007/03/06 23:09),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基督教是一神教,是由猶太教延續而生的。 我們相信上帝是宇宙的主宰,世界萬物均出於祂; 但人類的始祖犯罪,將世界暴露在罪惡之中。 因著上帝愛世人,祂差派耶穌基督降世為人; 藉由釘死十字架並3天後復活的捨己救贖工作, 我們可以重新與上帝合好,不再受到魔鬼的控告與挾制。 之後,又有聖靈內住心中,使我們能夠明白上帝的旨意。 在最後,耶穌基督還會再來,在我們當中,審判死人活人。 這些,就是基督徒永生盼望的根據! 而聖經在一般正統基督徒的認知裡面, 是上帝的話語,也是他們我們的生活準則。 儘管各教派使用的解經版本,可能略有不同; 不過只要是沒有與基要的真理相衝突, 都是正統教派(也是因為此標準才分出異端、極端)。 論到同性戀的觀點,目前各教派沒有一致的認定。 台灣的部分,除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外,都是認為是罪; 也會要求這些同志信徒改變其性向,更不會按立其為神職人員。 這些教會包含:浸信會體系、信義會體系、中華衛理公會、 神召會體系、靈糧堂體系、以及天主教會等等。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同志是否為罪、是否要求信徒改變性向, 這2部份,是未正式決議的部分(參考暗夜中的燈塔P261)。 在2004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同性戀議題方案報告書中, 分別對於神學、醫學、社會,3分面進行論述。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看。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2.htm 以下是個人對於同志經文釋經的一點看法: 舊約論及同性性行為的經文: (顏色為我的解說) 利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 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 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申 23: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申 23:18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 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王上 14:24 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 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王上 15:12 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王上 22:46 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 王下 23: 7 又拆燬耶和華殿裡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 另外還有創世記十九章的所多瑪犯罪記載。 先談談所多瑪的記載。 關於同性性行為的解釋是在第一世紀之後才出現的。 它原本只是一個違反接待旅客"好客之道", 才引發上帝的毀滅舉動,被天火焚燒。 (當然,他原本在聖經的記載就是惡貫滿盈, 這個只是一個引線而已。) 在到處都是沙漠的西亞,如果缺乏他人的幫助, 旅客是很容易會死在異鄉的。 關於,所多瑪城的罪惡問題, 在賽1:10,15-17、賽3:8-9、耶23:14、 結16:48-50、太10:11-15、路10:8-12, 均有做說明。 是不公義、未幫助孤兒寡母、違背上帝、 教唆犯罪、安逸、驕傲, 還有"不接待旅客"(這點耶穌特別強調)。 因此我們相信,應該是跟同性戀沒有關係的。 利未記是關於祭典的一部作品, 其中很多的論述敬拜禮儀以及潔淨的法律。 其中很強調秩序, 並藉由服從戒命,表達服從上帝, 也就是所謂的"分別為聖"觀念。 當時的西亞文化中,有很多的異教習俗, 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與男性廟妓的性交。 藉此行為,他們認為可以確保物產豐收, 甚至可以得到許多的祝福。 另外,聖經的作者,也表明說, 男人"應該"遵守傳統的角色, 與女人發生性交、產生子嗣。 男人與男人的性行為, 是會破壞當時社會秩序的。 (特別是在那個時代,多子多孫是祝福。) 申命記更進一步的說明, 這些的異教"性交"行為, 是不蒙上帝悅納的,是會招咒詛的。 但到了現代,我們已經不需要以這些當作"道德"標準。 他們也已經失去了當時的功用。 也就是我前面說的,杜絕異教文化。 我一直認為,聖經是有其時代意義,我們需要去了解, 並不是我們要死守一切的律法,而不了解原因。 上帝有賜給我們智慧 ,只是有時候, 人會誤用它,胡亂解經文; 甚至不用它,光靠字句,就想憑著它們得到永生。 這些都不對。 整本聖經的精神,是愛。 不論是在哪處經文,都是要我們做到-- 愛神愛人2個最大的戒命。 字句必遵的律法主義,在耶穌的教導之下,已經廢去; 剩下的是,以愛為本的精神。 重點是說,現在的同性愛,不是異教的習俗。 其實是有牽扯到愛,關係到人與人之間的問題。 相信上帝是不會反對,同性愛的。 新約論及同性性行為的經文: (顏色為我的解說) 羅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 變為性的用處. 羅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 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林前 6: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 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提前 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 道的事設立的。 這幾處的經文,都是所謂的使徒書信; 這些都是保羅所寫的作品,是給當時教會/人的信。 保羅是一個受過嚴格律法主義訓練的猶太人。 早年逼迫基督徒,後來在大馬色的路上, 被耶穌顯像感召,呼召為使徒。 終其一生,他在非猶太地區傳講耶穌的福音, 最後在羅馬城殉道。 他說自己一生只傳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福音。 他相信救恩高於律法,反對非猶太人也死守律法。 也就是指的是我們之前才討論過, 利未記那些有關潔淨的法律條文,還有割禮等等。 羅馬書所說的是指這些非猶太人, 已經知道了上帝的福音, 卻故意不敬拜他,而去拜偶像。 所以上帝就任憑他們,行污穢的事、 玷汙自己的身體,也這樣的違反本性, 跟同性別的人做"可羞恥的事",因而要受報應。 但最後是提到,這些人又做了許多壞事,也起了很多紛爭。 所以上帝判這些人"是當死的"。 有些人以為是指"同性性行為是當死的",不過其實不是這樣。 另外,在保羅的用詞當中(希臘文), 他所使用的字,是與社會價值相違背的,不容許的; 而不是在律法書中,所使用的--罪惡。 因此我們應該說的是,這些行為是"違反社會期待的"。 在那個時代,生育是自然的, 性行為的目的只是為了生育。 而這樣的行為(同性性行為),可能會導致滅種。 而且同性性行為,在那個時代的意義, 是縱慾,是異教的宗教行為。 其他的解釋,也類同。 以下又是,另外一個事件的討論。 最後又有人提到,大衛與約拿單。 的確,很疑似同志的戀情。 不過聖經中也提到大衛有8段婚姻; 而約拿單,也有兒子,最後也有受封。 說他們是同志,可能有些的牽強。 不過他們有親嘴(在當時表示的是很要好的友誼), 他們也愛彼此 ,勝過自己。 約拿單還違背父親去向大衛通風報信。 聖經再再的說明他們的友情/愛情, 也表示他們的盟約,是有上帝的祝福的。 有段經文,也有類似的感覺。 就是在,路得與拿俄米的那部份, 也有被說過是同志經文。 解釋的很凌亂,不過希望對原PO, 也對大家,看這些經文的時候,能有幫助。 累死我了,呼呼~~~~~~~~~~~ ps如果原PO對這些議題有想深入了解, 或許可以參考,同志神學的部分。 (一本我一直買不到的書 可惡>"<) ※ 引述《chrisace (chrisace)》之銘言: : 我家的人是 信仰基督教 所以其實我也看過聖經 覺得基督的信仰中 : 最重要的就是"信" 相信神 唯有信神才能得救 : 所以經中神說過的事 有至高的權威 : 我想問原po的是 關於聖經上"利未記 18:22" : 所記載著:"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這是上帝告訴摩西淫亂的禁令 其中一項 : 雖然 大衛和約拿單(撤母耳記上十八章至二十章) : 這段疑似同志的情節 沒有遭到神的阻止 : 不過我看起來還是比不上 上一段提到的明確 : 不知道原po提到的對同志友善的教會 : 有對這個記載 作出對同志比較友善的解釋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拓網 http://0rz.tw/5e0kl╚╝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88.140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61.225.188.140 (03/06 23:11)

03/06 23:12, , 1F
恩 剛剛有修到誰的文嗎??????
03/06 23:12, 1F

03/07 00:15, , 2F
解釋一下加M的理由 1.討論有條理 2.熱忱打字 3.誠摯中肯
03/07 00:15, 2F

03/07 00:16, , 3F
我本身信佛教(兼民間信仰) 因此我對本文的觀點持開放態度
03/07 00:16, 3F

03/07 00:18, , 4F
但同身為一個gay 我不能認同任何宗教有歧視同性戀的教義
03/07 00:18, 4F

03/07 01:34, , 5F
這篇是我自己寫的唷 如果有錯的話 請大家多多指教
03/07 01:34, 5F

03/07 01:56, , 6F
非常用心的整理!
03/07 01:56, 6F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61.225.162.87 (03/22 20:49) zeus1984:轉錄至看板 bi-sexual 10-07 重新排個版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218.174.221.57 (10/07 00:39)
文章代碼(AID): #15xOGUhI (gay)
文章代碼(AID): #15xOGUhI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