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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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這段...還以為是寫給第三者的話@@. 如果劈腿的人有錯,那介入別人感情的人也有錯。. 所以...請第三者不要假愛之名,錯就是錯啊!(<-這是一祈使句,並非指我所回文的版友). 恩恩,在這裡我想要說一說我個人的觀點. 雖人很多人認為,愛情來不來是不能選擇的,. 但是我卻有不一樣的想法....
(還有11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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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我也同意一段感情若發展至此,最應該怪的人是第二者。. 不過原PO的另一個意見是大老婆們要為第三者的處境想想,. 而且「你都可以選擇傷害他了,那他選擇傷害你也算公平。」. 所以為了平和起見,大老婆們不應該指責、傷害第三者。. 這裡我所不懂的是,第三者通常也握有選擇權,選擇是否要介入一段感情中,.
(還有4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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