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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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自覺得光明磊落. 旁人眼中不見得如此吧?. 畢竟前女友的殺傷力真的滿大的. 既然稱為前女友 就代表著自己男友曾喜歡過這人.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過去 但 不代表死灰不會復燃. 要知道一件事 像家人..也代表著妳們仍然不是家人. 這就好比乾妹妹乾哥哥可以說是家人 但真的是家人嗎?. 或許你對自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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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責怪原po. 你之前不?說有聯絡此事?. 我只是以此為前提回應. 既然沒常連絡就 問心無愧就好了. 還有.... 我說有些前女友都假關心之名行復合之實. 我可沒說你 而且我還說. 那些前女友不見得跟你一樣有自信光明磊落. (這應該是代表著我說你是光明磊落吧?^^||). 我覺得 多少避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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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哪一天感情不順利或是遇到不如意. 親情嘛~~. 抱抱不會怎樣(反正以前也曾是男女朋友)-->親親不會怎樣(我只是安慰家人)-->...... 最後會怎麼樣也很難講(突然發現還是原本的最好..). 尤其是總是心裡覺得我們感情已經很深~我們交往很久~我們比較了解彼此~. 你憑什麼阻止我們連絡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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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的到嗎?. 畢竟大家彼此都是人 雖然原則上是這樣說. 不過要不要這麼做不過是在利益衡量之後的結果. 我一直都覺得這句話說的太好聽了. 要不然哪來的第三者這種東西??. 我不反對這句話 但是....我實在是太懷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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