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男女各有家室 覓地幽會

看板first-wife (大老婆板)作者 (roc_frank)時間13年前 (2011/10/14 09:4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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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4/today-t1.htm 〔記者劉慶侯、陳恩惠、游太郎/綜合報導〕男主角是國軍楷模、堂堂上校飛官楊銘傳, 女主角是有國內醫療美容界「美女蕭薔」譽稱的名醫林玲嘉,本是登對的英雄佳人,奈何 各有家室,日前兩人共赴汽車旅館幽會時,被女主角的丈夫呂姓醫師逮個正著,憤而提告 ! 男女各有家室 覓地幽會 楊銘傳是飛官出身,原是空軍第四○一聯隊第十二戰術偵察機隊上校隊長,八月一日剛升 任空軍第四○一聯隊上校作戰科長;而氣質絕佳的林玲嘉,則是日系醫學美容療程的權威 名醫,男女主角同是四十五歲,九月七日在台北市「伊都」摩鐵幽會後開車離去時,被呂 姓醫師堵個正著,怒而提告妨害家庭,警方將案移台北地檢署偵辦,呂某近日再委託律師 向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察官發交調查中。 丈夫醫師尾隨 堵個正著 四十八歲的呂醫師氣憤地罵林玲嘉:「七年前選擇原諒她一次了!我不再原諒她了!」而 旅日長期受日本教育的林玲嘉,給外界日式婦女溫柔婉約形象,當天在警局雖同意夜間偵 訊,卻已滿臉疲態、狼狽不堪,被詢及關鍵問題一再說「我選擇保持緘默權」、「一切交 由律師處理」。 濃眉大眼的空軍楷模楊銘傳上校,當晚也失了軍人氣概,他只承認「汽車旅館費用是我出 的」,一概否認有「逾矩」之事發生。 警方調查,在醫界分屬不同領域的呂醫師和林玲嘉,結婚超過十年,育有一男一女,同住 台北市大直明水路的高級住宅區,家境相當富裕。 呂醫師發現太太林玲嘉近來常心神不寧,似有意規避他,他向警方陳述,因「狀況和七年 前妻子外遇的情形很類似」,他直覺「可能又有問題了!」開始暗中注意太太的行蹤,也 自行跟監拍照蒐證,發現兩人多次聚會、洗溫泉。 夫進旅館蒐證 報警處理 呂向警方說,九月七日晚間七時,在家休息的妻子突然要開車外出,他心知有異,暗中跟 蹤,見妻接了一名身材壯碩的男子上車,駛往住家鄰近的植福路「伊都」摩鐵,入住一一 七號房休息。 呂醫師忍住怒氣,在旅館外守候兩小時後,見男子開車載妻駛出旅館,立即撲身攔車,車 內兩人驚愕不已,呂連珠砲式怒問楊:「你是誰?為什麼開我的車?載我太太到這裡來做 什麼?」對方一片沉默,呂隨即跑進一一七號房蒐證,在床上發現不明毛髮,在床腳下找 到疑使用過的衛生紙,遂向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報案,一行三人前往派出所說明。 兩人否認逾矩 夫提告訴 警方訊問時已是八日凌晨,但林玲嘉仍願接受夜間偵訊,她說:「早上還要送兒女上學! 」對警方訊問的敏感問題,一概以「我選擇保持緘默權」應對,至於最關鍵的「有沒有發 生性關係」,則逕予否認。 至於楊銘傳,僅承認已婚,對於其他訊問,是否知道林女為已婚婦人身分?楊也是以「拒 答」、「不知道」回應,並否認雙方發生過性關係。 檢警表示,原告蒐證的衛生紙與毛髮是否與兩名被告有關,仍待調查釐清。 記者昨試圖連繫林玲嘉,但她整晚未接電話,記者也聯絡不上呂醫師,至於呂的委任律師 則表示不願受訪。 林玲嘉 http://www.uho.com.tw/Web.asp?id=18184&m=3&dr=2783 ====== 心得:楊銘傳以優良飛行技能克服濕漉跑道成功降落玲嘉基地 一個是名醫,一個是國軍高官,各為該領域的頂尖人材,應該自我要求有高道德標準才是。 可是還是戰勝不了自己的原始慾望做出偷情這等鳥事。 那通姦該除罪化嗎?這是婚姻最後一道明文規範的枷鎖。 在東方社會中,雖然不合時宜,但多少還是有點嚇阻的作用吧!? 若廢掉後,社會會不會更亂呢?那該去廢除這條法律嗎? 大家認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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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跟道德本來就是兩回事,柯林頓道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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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王道德嗎(這是問句 勿戰)...我只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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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真的愛的這麼深,何不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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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好好在一起?如果不想也不願付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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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那基本上也只是在享受偷來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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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bvK_pR (first-w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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