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看板feminine_sex (法西斯 女性性愛)作者 (可以是我)時間12年前 (2014/02/12 18:44), 編輯推噓91(9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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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風傳媒/李筠平 2014年02月12日 17:51 http://goo.gl/ka3sWf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指出,民眾習慣對酒後伺機性侵(撿屍)的犯罪行為持戲 謔態度,網路上更是充斥性別歧視迷思,可能助長性侵歪風,呼籲全民一同 打擊性犯罪,還女性安全夜生活的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對撿屍的言論後發現,網友對「撿屍性侵 」存在5大偏見,如「女性去夜店就活該」、「喝爛醉就是引誘」、「喝醉 性侵沒有痛苦」、「沒反抗就是同意」、「女性落單表示自己想要被撿」等 ,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也阻止被害人報警求助的意願,更助長這股趁人之 危的歪風。 基金會強調,「撿屍」就是性侵害,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對「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後者可處6個月以 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民應破除迷思,共同打擊犯罪,討回女性安全夜生 活的空間。 據基金會統計,去年處理的250件性侵害案件中,有1/5是酒後遭性侵,節慶 前後數量更是明顯增加。情人節將至,基金會呼籲女性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 ,酒後也要保持清醒並結伴回家,周圍他人也應留意並適時伸出援手。現代 婦女基金會求助專線(02)7728-509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20.150

02/12 18:51, , 1F
每次看網路那些謾罵女性的就覺得悲哀
02/12 18:51, 1F

02/12 18:56, , 2F
男女板 #1D1I9a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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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1, , 3F
我是女生 但我一點都不覺得那些喝得爛醉被撿屍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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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1, , 4F
有任何一點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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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3, , 5F
自己也有所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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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7, , 6F
期待什麼?要自己選才有期待的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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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8, , 7F
不管值不值得同情,犯罪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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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34, , 8F
若是不懂得自愛,保護自己;吃虧只能說自找的,不值得受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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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37, , 9F
不值得受法保障這種話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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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38, , 10F
還期待咧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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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46, , 11F
犯罪是犯罪啊,問題讓自己喝成不醒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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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47, , 12F
台灣連酒駕立法都沒用了,還期待這個,不如找個不喝酒的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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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47, , 13F
還比較有用,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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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16, , 14F
這些婦即時喝醉也不會被撿 他們在忌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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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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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23, , 16F
去夜店喝得爛醉,要先檢討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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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72: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2/12 20:29

02/12 20:29, , 17F
果然都先檢討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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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30, , 18F
在憲政體制下還有不受法保障這種事? 公民素養0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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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46, , 19F
雖同意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但是有些推文真的很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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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46, , 20F
寒....難道錢拿在手上被搶就活該不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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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47, , 21F
這邏輯跟穿得比較少被強暴活該有什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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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15, , 22F
我可沒說女性不該受保障,我還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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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16, , 23F
但是我不想讓自己喝得爛醉,至於推文,天下什麼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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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17, , 24F
說實話,不懂喝得爛醉有啥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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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31, , 25F
兩邊都半斤八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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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48, , 26F
怎麼連女生都這麼說@@ 犯法就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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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53, , 27F
自己愛喝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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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00, , 28F
我也覺得喝到爛醉被撿值得同情耶!被下藥的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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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00, , 29F
感覺喝爛醉的比較像想故意被人撿比較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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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01, , 30F
明知喝爛醉會被人撿屍還故意喝成那樣,這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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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03, , 31F
少打一個字= =不值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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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15, , 32F
嗯…因為犯罪者一般人無法控制,能控制的是"自己",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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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15, , 33F
今天能發明一台能夠"探測內心"的機器,否則客觀上,無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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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15, , 34F
扼止犯罪人的主觀犯意,不然只能從"保護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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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16, , 35F
因此可以推論~"讓自己別喝這麼醉"算是以目前來說"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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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16, , 36F
"最好的方式~如果這還被說"檢討被害人,我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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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20, , 37F
這是新新行業,有人常在夜間當屍體釣魚~ 小心阿!!
02/12 22:20, 37F

02/12 22:31, , 38F
應該說撿屍是犯罪沒錯,一定要制裁,但喝得爛醉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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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2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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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也只能關了殺了 也救不回自己的身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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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3:06, , 360F
推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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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3:29, , 361F
某些方面來說女生天生吃虧就是要自己小心,但犯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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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3:30, , 362F
是犯罪,錯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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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0:58, , 363F
好啦好啦,醉死沒錯,撿屍才是犯罪,來去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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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1:30, , 364F
神邏輯阿 屍變 敲詐的新聞也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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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5, , 365F
撿屍本來就是犯罪阿,不知醉死沒錯撿屍才是犯罪有啥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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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5, , 366F
憤的。至於想自己連節喝醉沒錯等於鼓勵喝醉的精闢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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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26, , 367F
閱讀能力,就自己收著就好不要牽拖別人覺得好像有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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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30, , 368F
先講「我是女生,我覺得...」是要強調什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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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33, , 369F
以某些推文可知,有人掉了錢被撿走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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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他不把錢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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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27, , 371F
「我是女生」真的沒什麼好強調的,總有為難女人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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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1:38, , 372F
什麼叫「明知喝爛醉會被人撿屍還故意喝成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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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1:38, , 373F
人家有喝爛醉的權力 那些男生沒有性侵別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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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1:39, , 374F
沒想到在法西斯版還這麼多人心態錯誤!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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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3:04, , 375F
保障這些人,拜託,有沒有搞錯,社會上有太多比這些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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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保護和支持的不管是婦女還是其他團體個人,先把更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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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3:05, , 377F
爭取的拿到在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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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28, , 378F
原來PTT素質那麼低弱喔,兩件事竟然可以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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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0, , 379F
喝爛醉的女生心態很爛,但就因為這樣竟然有人會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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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1, , 380F
性侵這件事當作沒什麼,反正喝醉女生要負責,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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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1, , 381F
到底是啥邏輯阿@@? 道德跟法律很難分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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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2, , 382F
文章談的是法律而不是道德譴責,換句話說婦女團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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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3, , 383F
是要大家用道德譴責性侵犯,而是要用法律制裁,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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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1:34, , 384F
的很難嗎?? 怎有人可以上綱到如此誇大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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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8:05, , 385F
法律上性侵本來就該被告 道德上 自己都不自愛的話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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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1, , 386F
會講我是女生就是要讓你們這些人知道這不是男女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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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2, , 387F
因為總是有人會認為同性別就該挺同性別而不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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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4, , 388F
以免說了自己的看法後還要被你們腦補成沙豬的男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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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6, , 389F
這本來就不是男女戰爭,服膺父權的也從來不只有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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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4, , 390F
知道不是男女戰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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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5, , 391F
更不用將同性別但想法不同的人先冠上為難的大帽子
02/15 20:55, 391F

02/15 20:56, , 392F
如果你真能理解,也不會推 總有為難女人的的女人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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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6, , 393F
因為性別在此根本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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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1:27, , 394F
是不是為難,是不是性別問題,理解的層次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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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1:28, , 395F
這是性別議題,但非男女戰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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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2:06, , 396F
男人喝到爛醉路倒被雞姦一樣不值得同情..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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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2:52, , 397F
水彩,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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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56, , 398F
在路上脫光光是自由?中華民國法律都沒管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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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r2Gvw (feminine_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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