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太快同居了..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天地無用)時間13年前 (2012/08/21 1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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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hakespeare (Escaper)》之銘言: : 當初認識不到兩個月左右就在一起 : 其實我們心裡都覺得步調有點太快 : 但都在一起了,總不能分手再慢慢來吧? : 很快的同居也不是計劃中的事情, : 剛認識是朋友的介紹, : 因為雙方租約都要到期了, : 所以討論後和另外兩人一起合租家庭式的房子,才慢慢變熟。 : 後來才在一起。 : 我原本想同居應該不會是什麼大問題, : 我和前任也是還沒有很熟就在一起,後來也有同居, : (但是是在感情比較穩定後才同居) : 或許是個性比較合,也算相處得不錯,在一起兩年半。 : 和現任是住在不同的房間, : 但其實幾乎時間都給對方了。 : 我算是很黏的人,但我們才真的住在一起10多天, : 我居然開始覺得不太快樂了。 : 我不知道要怎麼和對方溝通, : 因為對方是比較敏感而且脆弱的人, : 很怕他會認為我是不是因為不喜歡了所以變這樣。 : 我以前覺得和對方膩24小時都沒差, : 真的同居之後卻覺得有自己的空間有多重要。 : 是因為在一起不長,所以還沒有生活的默契嗎? 生活環境的變遷會影響一個人的感覺 天天膩在一起跟天天住在一起那是不一樣的 膩在一起可能很難發現對方生活上的毛病 住在一起可以說幾乎就是原形畢露了 可能現階段妳只能想個好辦法委婉的告訴妳男友吧 或是轉移他的生活重心,不要把妳所有的時間都占據 畢竟房子租了,不可能說退就退,除非妳有被扣押金的打算 妳們才在一起兩個月,時間真得不算長 彼此間應該還是磨合期吧 未來的路還很長,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26.61
文章代碼(AID): #1GClfu59 (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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