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沒有平等,就沒有真正的自由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安安)時間8年前 (2016/12/17 01:01),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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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freedom till we're equal" -Macklemore & Ryan Lewis 我是雙性戀,雖然就算法案通過後, 我和交往七年的女朋友可能還是不會結婚。 但現在的法律根本沒有給我們可以選擇的權力, 和我們應該得到的保障。 最近看著那些影片,想著那些已逝去的人。 都會不小心紅了眼眶。 雖然我並不認識他們, 但我知道我們都有權利活著。 而不是被歧視剝奪性命。 其實,我在國中時也不懂什麼叫做LGBT. 只能在家裡偶爾聽大人講起。 一開始也是不了解,只知道大人說這樣是奇怪的。 後來我的數學家教老師告訴我:LGBT群體跟異性戀沒有什麼不一樣。 都是愛,一樣的愛。 最大的差別只在於你愛的性別,雖然人們認為愛著同樣性別的人是不正常的。 但,所謂的正常又是什麼? 長大後,慢慢地懂了那時他告訴我的道理。 後來也愛上了一個女孩,一直攜手到現在。 目前是屬於半出櫃的狀態,因為這次同婚的議題。 親戚開始向我媽打聽我的性向,然後密切的注意臉書上的貼文。 只要表態,或是換個封面照。 就會被稍微(多餘)的關心一下。 家中給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看到媽媽哭著希望我能改變我的選擇,別讓她在老家備受歧視。 都覺得心快要碎了。 但我沒辦法,我喜歡我的女朋友。 我想跟她住一起,吃著她幫我做的蛋糕。 一起幸福的變肥。 過著平凡的日常生活,就是我最貪心的奢求。 「要是明天醒來的時候,已經來到未來就好了。 社會的價值觀和人的認知會更溫柔一些的吧。」 摘自於日本漫畫家鎌谷悠希的作品《島並黃昏》。 因為,這個社會的價值觀還不是很溫柔。 所以有能力的我們還得繼續戰鬥。 為了那些迷惘的孩子,還有為了我們自己。 在我所居住的地方,縣長曾不友善地說 「即使中央通過立法,OO縣戶政事務所也會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但當我看到,彩虹旗飄揚在高中校園內。 和國中看到的性別友善海報。 我知道,只要繼續努力。未來就仍有希望。 11月28日在青島東, 12月10日在凱達格蘭大道, 接下來,就是12月26日的立法院了。 大家一起堅持下去吧! 然後也希望老闆准假QQ... 車票都已經買好了啊~~(準備上午衝台北,晚上回去上班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2.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sexual/M.1481907695.A.C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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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好的!祝妳們幸福 加油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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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0:15, , 2F
要幸福喔!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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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36, , 3F
歧視那段都不知道誰是真正被歧視看了心好痛,人還是得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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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36, , 4F
續溫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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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52, , 5F
謝謝溫柔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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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53, , 6F
然後還蠻推島並黃昏這部漫畫的,雖然他還沒有完結(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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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20:41, , 7F
推島並黃昏的不知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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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L1tln3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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