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請承認同性雙親的存在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九命)時間8年前 (2016/10/07 19:20), 8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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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請承認同性雙親的存在 議題覆議網頁: http://join.gov.tw/idea/detail/1e9ce84a-de0a-4bb4-9839-67397dca64b6 http://i.imgur.com/Xm9GUeW.png
http://i.imgur.com/7TCu6xz.png
前面另一個已覆議過半的議題主要針對「同性伴侶彼此間的法律關係」, 考量到如只有單一提議,就算強迫政府回應,可能還是會被敷衍了事, 所以我又另外開了一個關於「同志家庭親權」的議題, 今日已收到該平臺的系統通知信,表示議題將於明日進入覆議程序, 故將該文章轉發於此,望各位動動手指,讓這個議題持續得到關注, 直到政府願意正面積極回應為止。 - 雙性戀面對同性伴侶,時常會感受到 「另一伴恐懼不安自己放棄相對缺乏足夠法律保障的同性關係」 轉而選擇「相對性比較具有法律保障也較被社會大眾接納的異性關係」的不安感。 即使雙性戀與異性交往,也有時會感受到 「另一伴對自己的情感有不信任,懷疑其只是煙霧彈」的不安。 只要同性關係與異性關係在法律/社會上,一天是不對等的, 雙性戀與單性戀伴侶間, 就可能會有那些因為同性關係與異性關係不對等,而產生不安感, 這些不安感,並不是雙性戀本身造成的, 而是社會給予同性關係的保障/權益不如異性關係造成的, 故個人認為此類同性關係議題,不論雙性戀的妳/你, 是與同性/異性或是跨性交往中,都有關注並支持的需要。 - 經 Li Ren Xiao 同意,轉貼其附議意見, 個人覺得其論述清楚且極具參考價值。 傳統的法律觀點反映了一地的風土習俗,但法律並不是完全絕對的東西, 他是可以人為的、變動的,不合時宜就應當更改。 當今國家的功能逐漸強調人民的權利,「為子女最佳權利」即是反映此觀念, 現今法令規定要成為一個小孩必須是一男一女的觀念不僅隱含了歧視的意涵, 即「同性伴侶不會教小孩」,殊不知會對小孩造成傷害的 其實是社會充滿偏見的言論,國家應當帶頭教育民眾如此觀念的不適當性, 以避免「同性伴侶對小孩的監護權,在法律上只有單親家庭的效力」 這件事持續存在在台灣社會。此外國家過度的干預也是不適當的, 因為人民會思考,也會做事,是否適合擔任雙親應當由個案認定 而非設立「一男一女」這種概括性的限制, 因為異性戀雙親也有可能失職,同性戀雙親也可能盡責。 - 議題覆議網頁: http://join.gov.tw/idea/detail/1e9ce84a-de0a-4bb4-9839-67397dca64b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8.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sexual/M.1475839212.A.C4A.html ※ 編輯: white9cat (111.243.58.15), 10/07/2016 19:23:54

10/10 10:3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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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35, 1F
white9cat: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0/10 18:34 ※ 編輯: white9cat (1.160.119.9), 10/11/2016 00:01:37
文章代碼(AID): #1NzuJinA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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