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互相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九命)時間13年前 (2013/03/26 20:52),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之前,看過有人說:人剛出生的時候都是雙性戀…… 恩--如果這說法是正確的,那-- 同性戀變成異性戀也不是什麼滑稽的事了?(歪頭) 同性戀父母覺得自己沒教好,也不什麼過於自負的事了? 我想:如果一個論點,無法與已知的事實相互呼應, 那這論點的主張大概就不太夠精確吧? 要認真來說:人剛出生的時候都是無性戀,或許還比較有道理點。 就算已知嬰兒會自慰,也未見嬰兒對特定對象產生性慾哪。(攤手) 人剛出生都是無性戀這說法,我只是說笑,請別當真。 我想表達的,只是不論是哪方都需要被看見,被尊重與承認。 在表達自己的想法時,多想想自己的想法是否在無意識中, 否定/輕視/忽略了與自己不同的存在? 人很難做到全知,可如果感覺到自己的認知不夠寬廣時, 坦然得承認,積極得拓展,我想那會使人更加相互理解。 -- 你們不會懂,性別對我而言是何等飄渺的事, 我亦不懂,性別對你而言是何等重要的基準。 你們在你們眷戀的土地上,尋找你們的歸宿, 我亦在漂泊的洋流中,尋覓我最後的歸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63.16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231.163.16 (03/26 21:04)

03/26 22:26, , 1F
推簽名檔!!
03/26 22:26, 1F

03/26 22:41, , 2F
推簽名檔+1!!!!
03/26 22:41, 2F
(兩位沒覺得不通順嗎(掩面))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231.163.16 (03/26 23:18)

03/27 10:54, , 3F
第二句都用歸屬是有點扣分啦~(變國文課了..)
03/27 10:54, 3F

03/27 18:11, , 4F
被抓包了(掩面) 其實原始版本還漏字(自爆
03/27 18:11, 4F

03/28 00:02, , 5F
OK的,意思比較重要!!
03/28 00:02, 5F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61.231.161.89 (03/28 06:27)
文章代碼(AID): #1HKPea6U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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